如何審批廣告牌?
目前門口廣告牌的設置都要經過工商局和城管的審批。先去工商,帶上:
店鋪營業執照復印件兩份;
租賃合同復印件2份;
戶外廣告牌效果圖2份;
申請報告;
產權證復印件2份;
存儲方位圖1份。
去工商上交材料後,他會讓妳把其中壹份材料交給城管,城管的處理時間是5個工作日。城管驗收後會給妳壹張驗收表,然後拿回工商。工商受理時間為7個工作日。
未經批準強行安裝的,必須先拆除,再罰款,再批準後才能安裝。每個小區上門廣告的規格都不壹樣,工商和城管都沒有做規定,要看房子的外部結構。
戶外廣告有霓虹燈、廣告牌、海報等。設置在建築物外部或者街道、廣場等室外公共場所。戶外廣告是針對全體公眾的,很難選擇具體的目標對象,但戶外廣告可以在固定的場所長期展示企業的形象和品牌,所以對提高企業和品牌的知名度非常有效。
擴展數據:
《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已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務會議修訂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為規範戶外廣告登記管理,促進戶外廣告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廣告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戶外廣告,是指利用戶外場所、空間和設施發布的廣告。本規定自2006年7月6日起施行。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工商行政管理規章的決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86號),於2016年4月29日廢止。
參考資料:
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