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耀光的蘇耀光嚴重受賄案
2007年至2009年,蘇耀光在擔任汕頭市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獲取土地、提高容積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額賄賂。2011年12月,蘇耀光受到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去年2月25日,廣東紀檢監察網發布消息稱,深圳市政協副主席黃誌光涉嫌嚴重違紀問題,目前正在接受組織調查。而在此前的2月15日,汕頭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三十二次會議,會議接受蘇耀光辭去汕頭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黃誌光是在2010年5月調任深圳市政協副主席、黨組副書記,在此之前,他曾擔任汕頭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外界傳聞蘇耀光案與黃誌光案有牽連。
2012年4月13日新聞發布會上,廣東省紀委有關負責人表示,蘇耀光案是個案,與黃誌光案沒有直接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