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鼓樓區民政局 辦理離婚手續的具體時間是什麽時候? 需要什麽證件?
辦公地址:二環北路186號
辦理時間:結(離)婚:
春秋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7月15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87725185?
申請材料:
1、雙方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
2、雙方的結婚證;
3、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壹致的意見的離婚協議書壹式三份;
4、提交當事人2寸的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張。
擴展資料
流程介紹:
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壹)、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五)、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壹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六)、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壹份,婚姻登記處存檔壹份;
(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八)、頒發離婚證。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系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系、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壹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註銷後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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