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紅霞的事件調查
據山西運城市檢察院公訴稱,2012年7月12日下午6時許,被告人朱紅霞趁家裏無人之際,將強強叫到自家平房頂進行恐嚇,見其啼哭,便用拳頭朝其頭部毆打,後又將其拉到客廳,並從院內拿來壹把斧頭朝其頭部猛砸壹下,致其倒地。後用斧頭朝強強的頭部猛砍數下,致其當場死亡,屍體藏匿於屋內。2012年7月13日下午6時許,被告人朱紅霞趁家中再次無人之際將強強的屍體取出,用菜刀先後將強強的兩條大腿和上肢割下,將上肢放置於臥室衣櫃內,將兩條大腿運至村外扔到路旁的草叢中。2012年7月14日,朱紅霞又將強強的主軀幹扔至其家平房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