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要求什麽條件
下半年應征報名: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和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及在校生,年滿18至22周歲。
對女性征兵的條件:
1、女青年為年滿17至19歲。大專為23歲,本科為24歲。征兵辦負責人提到了關於對入伍青年儀容的要求——有染發、紋眉、紋身、刀疤、打鼻孔等青年將不能入伍。
2、身高在158厘米以上。對體格條件較為優秀的應征青年,體重可放寬至不超過標準體重的25%,不低於標準體重的15%。標準體重公式是-身高-110=標準體重。除特殊要求的條件兵外,大專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在校大學生報名應征的,右眼裸眼視力從4.8放寬到4.6,左眼裸眼視力從4.6放寬至4.5。
3、政審合格,無紋身、無色盲、五官端正、無嚴重螺旋腿、無雞胸、{無靜脈曲張}無嚴重平板腳、無痔瘡、無傳染病、心、肝、肺、內臟無疾病。女兵還有壹個婦科的條件--婦產科。
第三十九條功能性子宮出血,慢性盆腔炎,嚴重痛經,陰道炎,重度宮炎、子宮脫垂,不合格。第四十條各期妊娠,不合格。
面部、頸部文身或瘢痕直徑超過2厘米,著短裝身體其他裸露部位直徑超過3厘米,或雖經手術處理仍有明顯文身瘢痕,影響軍容的,不合格。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不影響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肘關節過伸或肘外翻不超過15度,無功能障礙,合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兵役法》
第十壹條 全國每年征集服現役的人數、要求和時間,由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命令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兵役機關和有關部門組成征集工作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征集工作。
第十二條 每年十二月三十壹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征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歲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現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征集年齡可以放寬至二十四周歲。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規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現役。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可以征集當年十二月三十壹日以前年滿十七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服現役。
第十四條 在征集期間,應征公民應當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通知,按時到指定的體格檢查站進行體格檢查。
應征公民符合服現役條件,並經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批準的,被征集服現役。
第十五條 在征集期間,應征公民被征集服現役,同時被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招收錄用或者聘用的,應當優先履行服兵役義務;有關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服從國防和軍隊建設的需要,支持兵員征集工作。
第十六條 應征公民是維持家庭生活唯壹勞動力的,可以緩征。
第十七條 應征公民正在被依法偵查、起訴、審判的或者被判處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不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