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12歲女童患感冒接受輸液後不幸身亡,是誰的責任?
武漢12歲女童患感冒,接受輸液後不幸身亡,我認為這件事的主要責任是在醫院,因為醫院在給12歲女童輸液治療的時候,已經做過了多項檢查,最後認定女孩為普通感冒,而導致女孩兒發燒的原因,並不是普通感冒所致,而是急性心肌炎。所以我認為這是醫院的誤診,應該為這名12歲的女童負全部責任。這是發生在8月21號發生了壹起醫療事故,壹名12歲女童因身體發熱到武漢的壹家三級醫院去接受治療,在進行兩天的輸液以後,這名女童陷入了昏迷,之後被轉移到另壹家三甲醫院進行治療,但是因搶救無效沒有挽回這名12歲女童的生命。醫院是壹個救死扶傷的地方,人們生病以後,為了能夠治愈自己的疾病,多數會選擇去醫院進行檢查治療。湖北這名12歲的女童也是因為發熱了,所以父母把他帶到武漢的壹家三級醫院去進行檢查治療,尤其是在這個疫情期間,很擔心自己的孩子是否是得了新冠肺炎,醫院進行檢查以後,告訴女童的父母,說是正常的感冒,於是給女童吃了幾劑口服藥,並且進行了輸液。在經過兩天的輸液以後,發現小孩並沒有退燒,而且燒的更厲害了,而醫院壹直對這個12歲女孩以感冒進行治療的,可是女孩最終的死亡原因卻是因為急性心肌炎所致,而這家醫院在給孩子進行治療的時候,已經經過了多項檢查,可是卻診斷為普通感冒。而這個時候家長找到醫院要說法的時候,醫院卻說他們的診斷流程很規範,不存在問題。壹個三級醫院是為人們治病療傷的地方,不是看流程的地方,12歲的女童因為醫院的誤診導致意外死亡的時候,醫院竟強調流程很規範,這就是在為自己的誤診,強硬的找壹個理由來辯解。如果所有的醫院都認為自己的流程很規範,最後導致別人死亡,難道就可以推卸責任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