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臺的學歷學位認證要怎麽申請?
2、在港澳特別行政區高等學校獲得的所有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包括澳門特別行政區高等學校頒發的高等專科學位證書或高等專科文憑);已畢業但尚未取得學位證書者,請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已獲學位的證明信原件及復印件。
3、在港澳特別行政區高等學校學習期間所有正式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研究學位獲得者,如無成績單,需提供就讀學校開具的相關研究證明(須含精確到月份的學習時間段、專業名稱、研究方向、學位名稱等信息)原件及復印件。
4、如果申請認證的學位證書(學位證明信)、成績單(研究證明)為外文,須提交學位證書(學位證明信)與成績單(研究證明)的中文翻譯件原件(須經正規翻譯機構進行翻譯,個人翻譯無效);如學位證書或成績單為中外文對照,則不需翻譯。
5、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1)港、澳居民須提供: ① 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 ②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臺灣居民須提供: ① 身份證或戶籍謄本(身份證正反兩面都需要復印)和; ②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即臺胞證)或旅行證和; ③ 本人在港澳地區學習期間的居留證明。 (3)內地居民須提供: 往來港澳通行證(含學習期間所有簽註記錄及出入境記錄),若通行證上交或丟失,請提供新通行證個人信息頁及就讀學校註冊部門開具的全日制學習經歷證明(須註明學習起/止年月、學習地點、專業名稱、學位名稱等信息)。
6、內地居民須額外提供: (1)中央人民政府駐港、澳特區聯絡辦公室開具的學習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赴港澳高等學校學習之前所獲最高高等教育文憑原件及復印件; (3)如申請者赴港澳學習前在內地高校接受過高等學歷教育,且未獲得畢業證書,則應提交該高校為申請者個人開具的《退學證明》。《退學證明》必須明確申請者在該高校接受過普通(或成人)高等學歷(研究生或本科、專科(高職))教育,且因故未完成學業而退學。
7、如申請人系以工作身份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就讀並畢業,請提供派出單位開具的證明。
8、如委托他人遞交認證申請材料,受托人需提供《代理遞交認證申請材料委托書》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9、申請者親筆填寫的授權聲明 此外,上述所有材料原件經現場審驗後即行退回,復印件由認證中心留存。本信息來自:海角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