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人自己不小心摔傷怎麽辦?
法律主觀:
工人幹活自己摔傷屬於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情形,職工可以向用人單位說明情況,由用人單位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客觀:《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