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綿陽市農村合作醫療的規定
壹市民咨詢:地震發生後,我市對地震傷員治療和康復治療的費用是怎麽解決的?
市衛生局有關負責人:在緊急醫療救治階段,對地震傷員(包括參加抗震救災工作的人員)壹律實行免費治療;對地震傷員康復治療服務所需經費,根據不同情況納入城鎮職工或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保障範圍,不足部分財政專項補助。在省上對地震傷員康復工作補助政策未明確前,所產生費用通過掛賬處理。
壹市民咨詢:我市對於危重地震傷員轉院有哪些規定?
市衛生局有關負責人:對於危重地震傷員的救治堅持集中患者、集中專家、集中資源和集中救治的“四集中”原則;對危重地震傷員需轉市級醫院治療的,由收治醫院提出申請,市衛生局組織專家會診,專家認定傷情嚴重程度已超過當地醫療機構的救治能力的,可以轉市級醫療機構救治。
壹市民咨詢:目前衛生系統災後重建的進度如何?
市衛生局有關負責人:現市衛生局已完成了我市衛生系統受災情況評估;完成了綿陽市衛生系統災後重建規劃實施方案的編制並報送省衛生廳、市發改委審定;完成了綿陽市衛生系統先期啟動試點建設項目規劃實施方案。依據統壹的建設標準和規範,按照國家、省、市試點工作總體規劃,對在“5·12”特大地震中受損的北川羌族自治縣擂鼓中心衛生院、平武縣南壩中心衛生院、平武縣平通鎮衛生院、江油市青蓮中心衛生院、安縣曉壩鎮衛生院等五個建設項目進行先期試點;各縣市區、市直醫療衛生機構正在進行臨時醫療機構建設。目前,已完成活動板房建設51600平方米;正在進行受損房屋的鑒定和加固維修,力爭在9月底前完成加固維修工作。
壹市民咨詢:目前,我市在災後防疫方面的成效如何?下壹步還將采取哪些措施?
市衛生局有關負責人:截至目前,全市傳染病發病與去年同期相比,與震前相比無異常變化,無傳染病暴發,無突發公***衛生事件發生。今後將盡快恢復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機構,並開展相關工作;重點做好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衛生事件監測與報告,加強對聚集性病例的流行病學調查與處理;恢復常規預防接種服務,預防針對性傳染病發生;高度重視並切實防控人畜***患疾病的發生和傳播,做好常見病、多發病和夏季高溫中暑等防治工作;全力保障受災群眾安置點、集中生活區及救災物資集中分發場所的食品安全,落實食品和飲用水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對受災群眾安置點、學校、醫院等公***場所飲用水的檢查,配備必要的飲用水凈化處理設施或消毒設施,保障群眾飲水安全;加強衛生防病宣傳教育,普及衛生防病知識,增強群眾衛生防病的參與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壹市民咨詢:地震發生後我市北川、平武、安縣等重災區部分地區停止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的正常運行,現情況如何?此外,災後我市新農合有什麽新的政策?
市衛生局有關負責人:“5·12”地震給我市新農合運行帶來了困難,其中部分重災縣確實停止了運行,但目前,除北川外,其他地方已恢復了運行。關於災後我市新農合開展情況,壹是繼續執行地震前市委、市政府剛出臺的《關於切實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工作的通知》。另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做好地震災區醫療衛生防疫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8]54號)對新農合方面已明確的政策。壹是今年內在重災縣、鄉實行過渡性醫療照顧措施,向受災群眾免費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包括壹般常見病、傳染病和衛生防疫。二是對2009年、2010年災區困難群眾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所需的個人繳費,由城鄉醫療救助資金幫助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