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醫保卡使用範圍
法律分析:浙江省醫保將在國內率先推出個人賬戶家庭***濟政策,結余資金可以支付配偶、子女、父母的醫療保障費用。浙江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衛計委和浙江保監局聯合下發通知,明確了個人醫保賬戶的使用範圍。其中,個人賬戶當年資金可用於支付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門診(普通、急診)醫療費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費用。個人賬戶歷年結余資金可用於支付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由個人承擔的自理、自付、自費醫療費用;可用於支付使用除國家擴大免疫規劃以外的預防性免疫疫苗費用。家庭***濟政策用到的就是個人賬戶歷年結余資金,不過配偶、子女、父母等近親屬必須是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符合條件的話,可以授權壹人或多人使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
第八十二條 基本醫療服務費用主要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個人支付。國家依法多渠道籌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逐步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可持續籌資和保障水平調整機制。公民有依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權利和義務。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城鄉居民按照規定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八十五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由國務院醫療保障主管部門組織制定,並應當聽取國務院衛生健康主管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財政部門等的意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補充確定本行政區域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具體項目和標準,並報國務院醫療保障主管部門備案。國務院醫療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對納入支付範圍的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等組織開展循證醫學和經濟性評價,並應當聽取國務院衛生健康主管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財政部門等有關方面的意見。評價結果應當作為調整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