樣本量計算公式
從總體中抽取的樣本元素的總個數。
樣本量的計算公式為:
n=z
2
×(p
×(1-p))/e
2
其中,z為置信區間、n為樣本容量、d為抽樣誤差範圍、σ為標準差,壹般取0.5。
研究中實際觀測或調查的壹部分個體稱為樣本(sample),研究對象的全部稱為總體。
樣本量的計算公式為:
n=z
2
×(p
×(1-p))/e
2
其中,z為置信區間、n為樣本容量、d為抽樣誤差範圍、σ為標準差,壹般取0.5。
研究中實際觀測或調查的壹部分個體稱為樣本(sample),研究對象的全部稱為總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