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修訂時間
2015年4月24日。《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由中華人民***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於2015年4月24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2013年10月10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向國務院報送了《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送審稿)》(以下簡稱送審稿)。送審稿從落實監管體制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成果、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強化地方政府責任落實、創新監管機制方式、完善食品安全社會***治、嚴懲重處違法違規行為六個方面對現行法律作了修改、補充,增加了食品網絡交易監管制度、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制度、禁止嬰幼兒配方食品委托貼牌生產等規定和責任約談、突擊性檢查等監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