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述支氣管肺癌的治療原則和常用的治療手段。
治療原則:目前提倡以外科手術為主,配合放療、化療、免疫治療及中醫藥治療相結合的綜合療法。非小細胞肺癌Ⅰ~Ⅲa期采用手術為主綜合治療,Ⅲb期以放療為主,Ⅳ期以化療為主的綜合治療;小細胞肺癌以化療為主,輔以手術和(或)放療。
治療方法:
(1)手術治療:是非小細胞癌首選療法,凡確診為Ⅰ期及Ⅱ期,無手術禁忌證者,均應考慮以治愈為目標的手術切除治療;胸內淋巴結受累的Ⅲ期患者,可行原發病竈及受累淋巴結清除手術,配合放、化療;小細胞肺癌可先行化療後手術。有膈肌及聲帶麻痹、癌性胸水及遠處轉移者,或心、肺、肝功能差不能耐受手術者,不宜手術。手術效果以鱗癌最好,腺癌次之,未分化小細胞癌最差。
(2)放射治療(簡稱放療):對病竈局限,因解剖原因不宜手術或不願手術者,可行根治性放療;姑息性放療可抑制腫瘤發展及擴散,緩解癥狀,可根據需要采用,如骨轉移疼痛、上腔靜脈受壓綜合征、支氣管阻塞、腦轉移等。小細胞癌對放療最敏感,鱗癌次之,腺癌最差。放療輔以化療可提高療效。
(3)化學藥物治療(簡稱化療):常用藥物有環磷酰胺(CTX)或異環磷酰胺(IFO)、順鉑(DDP)或卡鉑(CBP)、阿黴素(ADM)或表阿黴素(EPI)、足葉乙甙(VP-16)、鬼臼噻吩甙(VM26)、環巳亞硝脲(CCNU)、長春花堿酰胺(VDS)、去甲長春花堿(NVB)、甲氨喋呤(MTX)、紫杉醇(TXL)、絲裂黴素(MMC)、吉西他濱(GlmciIabine)等。常用方案:小細胞癌有EP、
CAV、VP-CP、NP、CAVP-16;非小細胞癌有CAP、MVP、NP、TP、ICE、GC等方案。主張多藥聯合,3~4周為壹周期。小細胞癌對化療最敏感,鱗癌次之,腺癌最差。
(4)免疫治療:可提高機體免疫力,增加機體對化、放療的耐受性,提高療效。常用制劑有幹擾素、轉移因子、白細胞介素Ⅱ、LAK細胞、集落刺激因子等。
(5)中醫中藥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