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銳鋒的主要履歷
1972.09——1973.07,廣東省惠東縣人民醫院職工;
1973.07——1976.07,廣東省惠東縣委辦公室、鐵沖公社黨委辦公室幹部;
1976.07——1978.03,廣東省惠陽地委組織部秘書科幹事;
1978.03——1982.01,中山大學哲學系哲學專業學生;
1982.01——1983.06,中山大學黨委組織部組織科幹事;
1983.06——1987.05,深圳市委組織部幹部處幹事,副科、正科級幹事;
1987.05——1988.08,深圳市委組織部幹部壹處副處長;
1988.08——1989.03,廣東省深圳市人事局公務員管理處副處長;
1989.03——1991.06,廣東省深圳市人事局公務 員管理處處長;
1991.06——1993.05,深圳市人事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1993.05——1994.02,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副主任、黨組成員;
1994.02——1998.02,深圳市委組織部副部長(1997.08為正局級)、部機關黨委書記、市紀委委員;
1998.02——1998.06,深圳市鹽田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
1998.06——2001.07,深圳市鹽田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區長、黨組書記;
2001.07——2001.10,深圳市福田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代區長、黨組書記;
2001.10——2003.03,深圳市福田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區長、黨組書記;
2003.03——2004.04,深圳市福田區委書記;
2004.04——2005.05,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05.05——2010.06,深圳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10.06——2015.05深圳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黨組副書記。
2015.05——2015.06深圳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黨組副書記。
四屆、五屆市委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