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掉高跟鞋
但遺憾的是,天不曉得,我自己曉得。
當我認真投入工作的時候,並不覺得疼痛,因為撲在電腦前,屁股坐在軟質皮椅上,腳並沒有動。可是當我必須起身在屋子中間走來走去,既而又在大街上東奔西走,我就知道什麽是如履薄冰了。
我低頭看壹眼腳下的高跟鞋,其實很漂亮,不大不小,三十五碼,淺淡的粉色,鞋頭小小尖尖,鞋帶細細軟軟,從隆起的腳背上穿過去的那條帶子,又是壹截透亮的銀白色,顯得這雙鞋子既小巧又靈氣。鞋跟不是太細,高度又不是太高,剛穿上,踏上地板的那壹刻,是非常舒適非常有自信的。舒適是因為還沒走太遠的路,感覺不到它的不舒適,自信,是因為瞬間讓我高了幾公分,瞬間高了幾公分的作用,便是讓我更加趾高氣揚地擡頭挺胸,雖然本沒有胸。但挺著挺著,也就練習了挺拔體型的基本功,雖然我並不挺拔,也幾乎不練基本功,但起碼我心深知:我可以平胸,但絕不能平庸。
如果不想平庸,穿高跟鞋就能壯誌於胸。
我壹直這麽想。
所以我時不時還是會穿壹下高跟鞋,更何況我現在做股權投資,在可可女王的帶領下,要知道,她的團隊全部都是高級美女,我要是不裝得像點,壹準第二天去工作室就得察顏觀色地看著女王那種美艷又冷峻的臉,真那樣,我還不得在她跟前遮遮掩掩?
所以,穿高跟鞋就對了。
問題是,我做得對了,可我的肉體就遭罪了。
我真不明白,為什麽我壹穿高跟鞋,鞋子就要傷我的腳。從腳踝到腳跟到腳背,到扣鞋帶的地方。如果我在辦公室內來回地走,我在大街上大步流星地走,不用走多久,疼痛就會陣陣襲擊而來,妳知道鞋子打腳是個什麽樣的滋味?
就是當妳走了很長的路,妳會覺得腳板越來越沈,再繼續走,腳板的死繭皮就會刺痛新長出來的皮,硬皮摩擦著新生嫩皮,壹雙小小的薄薄的腳又要承受八十幾斤的身驅,就這樣嘎吱嘎吱吧嗒吧嗒,這就好比瘦弱的肩膀壓著沈重的扁擔,肩膀有多酸痛,腳板就有多苦痛。這倒算了,因為好歹都能忍受。
要命的是,腳踝卻不知什麽時候磨出血了,血絲都沾在絲襪上,絲襪又緊緊貼在血絲上,竟然結痂了。要是把絲襪脫掉,就連痂帶肉都扯掉,然後血流得更多了,壹碰,便痛得人咬牙切齒。
後腳跟也差不多被磨得皮開肉綻,假如再繼續咬牙切齒地行路的話,那後跟上的皮就要來壹次煥膚。但這種煥膚可不同於美容術上的水光納米煥膚,充其量也就相當於從壹個三流診所走出來壹個其貌不揚的庸醫,然後他拿著針筒直接在臉上註射矽膠,於是臉上的皮膚血肉模糊,坑坑窪窪,但慶幸的是,這種效果絕不會在我臉上,它直接作用在我腳上。
雖然腳都被包在鞋子裏,不常見人,不過那也夠難受的,因為足夠痛。
再接著,鞋扣子也開始紮我的腳了。為了使靯子穿得穩,同時那根橫穿腳背的細帶子,顯得雙腳精致玲瓏又美觀,還是要將帶子固定到腳踝壹側,再用壹個小扣子扣住。我明明穿鞋子的時候,鞋扣子在腳外側,怎麽走著走著,它就跟著移動到了腳背上?而且每走壹步,它就極其狠毒地紮我壹下,這不禁使我聯想起,很小很小時候看過的電影《白毛女》。白毛女本不是白色的頭發,因為在黃世仁家受盡地主婆的虐待,地主婆怎麽虐待她?用針尖紮她,紮她手,紮她頭,她忍受不了痛苦,逃跑了。她逃到深山中,住在山洞裏,人不人鬼不鬼,頭發就全白了。所以,我每被鞋扣子紮壹下,我就會覺得我的頭被喪鐘敲了壹下,當我覺得自己已經麻木不仁的時候,第二天,我的頭上又多出幾根白頭發了。
當我以堅定的動力,愛美之心的頑強毅力,壹身疲憊滿臉病態回到家,才剛到樓下,我就把鞋子脫了,我光著腳丫走在樓梯間,霎時輕松,霎時歡快,那壹刻,我覺得世上最幸福最安詳的事,就是:
脫掉這該死的高跟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