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不封頂下不保底是什麽意思
“上不封頂、下不保底”指經濟體制改革後,企業發放獎金的原則之壹。上不封頂,即國家對企業職工獎金的發放,不規定不得突破的最高限額。只要企業全面完成國家計劃,並完成上繳稅利任務,即可根據企業經營情況發放獎金,國家沒有數量限制。但是如果沒有完成,也沒有壹定的最低獎金額度進行保護。
根據我國《勞動法》規定,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