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壹女子玩轉盤抽中電動車被告知中獎無效,遇到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
搞活動又玩不起,這老板真的是奇葩。近日河南鄭州,壹家美食城開業抽獎,女孩抽中壹等獎電瓶車後,商家不給,還把員工?開除?了,讓其再抽,女孩同伴看不下去,說這是耍賴,玩不起,商家坦然接受,但是,追問還有壹次機會抽獎,要不要繼續參與,女孩生氣又無奈,不玩了,退款走人。
這是壹家商場的美食城,因為開業搞了壹場充值抽獎活動,獎品有大有小,壹等獎是電瓶車,女孩充值後,在工作人員的指揮下,抽中了壹等獎。意外中獎,讓女孩喜出望外,工作人員也說她運氣好,於是就出門辦手續。沒想到又來的工作人員說抽獎無效,他們的規則是指針朝上,而他抽獎的時候,指針朝下,不算數,讓她重新抽獎。女孩的老板同事得知情況下,紛紛為女孩抱打不平,但是,解釋權在商家,爭辯沒有結論,準備第二天繼續討說法時,女孩接到通知可以領電動車了,商家的老板發話,指針朝上或者朝下都算數。抽獎輪盤的指針朝上還是朝下,重要嗎?這是壹種射幸行為,輪盤轉動後,什麽時間停止是不確定,指針會對應輪盤的那個位置是不確定的,從概率上說,朝上還是朝下沒有什麽區別。但是。商家的理解,指針必須朝上時,輪盤轉動後的中獎才算數,擺出壹副,管妳消費者怎麽理解,說我耍賴都無所謂,反正解釋權歸我的樣子,把女孩的同伴都氣笑了,
另外,目前是買方市場,市場的供應是過剩的,尤其是在餐飲行業。看視頻,美食城應當在壹片商務區,服務上班族,大家吃飯可以選擇堂食,也可以外賣,賣飯的不要太多,商家如此任性,作為消費者當然會嗤之以鼻,不在這家美食城消費,其他的選擇是在太多了,尤其是商家做充值活動,本就是為了招攬回頭客,卻硬生生的非要自己砸自己招牌,太可笑了。而且,對於?商家擁有最終解釋權?《合同法》規定的也很清楚,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壹方的解釋,
總結:所以,且不說輪盤指針朝上還是朝下沒有區別,即便有區別,這種分歧也應按照通常的理解或者消費者的理解。壹輛電動車,說不上什麽大獎,但是,意外之喜還是讓人開心不已,沒想到對方不認可,還說現場的員工不是他們的對手,這就意味著,現場的這名員工是來搞笑或者搗亂的,但是,對於女孩而言,如果現場的環境,著裝等有理由相信對方就是其員工,這就是可能構成表見代理,該行為的後果由商家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