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低血糖癥的處理有哪些?
不論急性或慢性的低血糖癥,尤其反復出現低血糖,則提示有某種疾病存在,應盡可能及早明確病因,這是治療的關鍵。為避免嚴重後果,預做如下處理。
(1)葡萄糖應用。對急重癥的低血糖伴昏迷者,為避免病情進行性變化,必須快速靜脈註射50% 葡萄糖液50 ~ 100ml,必要時重復1 ~ 2 次,直至患者神誌清醒後,繼之10% 葡萄糖液靜脈滴註,使血糖維持在8.3 ~ 11.1mmol/L,觀察12 ~ 48 小時,以利腦細胞的恢復和防止再度昏迷。如不具上述條件時,對低血糖昏迷者,又不宜飲糖水引起窒息,此時可用蜂蜜或果醬等塗抹在患者的牙齒、口腔黏膜,或鼻飼糖水亦是急救措施之壹。
(2)胰高糖素應用。可在發病後和50% 葡萄糖液同時應用,壹般劑量0.5 ~ 1.0mg,可皮下或肌內註射,多在10 ~ 30 分鐘神誌恢復,必要時重復應用。
(3)腎上腺素應用。當嚴重低血糖伴休克者,又不具備上述條件時,可中小劑量應用,但高血壓患者和老年人慎用。
(4)甘露醇應用。經過上述處理後血糖已恢復,但仍昏迷時間超過30 分鐘的患者,為低血糖昏迷可能伴有腦水腫,可考慮靜脈滴註20% 甘露醇40g,20 分鐘內輸完。
(5)腎上腺皮質激素應用。經高糖治療後,血糖雖已維持8.3 ~ 11.1mmol/L,但已達15 ~ 30 分鐘神誌仍未清醒者,為使大腦不受損害,可應用腎上腺皮質激素100 ~ 200mg(或地塞米松10mg)酌情4 ~ 8 小時 1 次,***2 ~ 3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