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中,沖動更像是魔鬼嗎?
05年廣州發生了壹啟轟動全國的案件:在經過長期而艱苦的努力後,由於記者男友仍然不願意和自己結婚,於是女子雇兇砍下記者兩根手指並拿走。
“婚姻是愛情的墳墓”,而現在又有那麽多人在鬧離婚。在這樣的現實世界裏,這個女子不選擇獨身也不想繼續同居,而是壹門心思地要嫁給壹個對自己三心二意的人,這說明了什麽問題?
在影視劇中我們看到很多女孩對著婚沙著迷。婚沙?婚禮?難道就是為了這些,就什麽也不顧了?或者是為了控制、占有某個男人?但是,不管怎麽說也要找壹個願意和自己結婚的人吧?在這人滿為患的世界裏,就找不到第二個人選了嗎?有這種可能,在婚姻制度豎起的壹道道圍墻之下,找個合適的人是真不容易啊。那位說了,“不弄個墻行嗎?!沒有墻我的人不是很容易就讓別人拐走了嗎?”還真是這麽回事。在上世紀上半葉,錢仲書就發現了圍城現象。但有多少人能輕易地進進出出,那就要看社會的形勢了。 電視上曾經報道過這樣壹件案子,壹位農村婦女在被酒鬼丈夫打瞎壹支眼後,又與這個什麽也沒有悔改的人壹起生活了十壹年。最後,終於忍無可忍,在酒鬼丈夫喝醉後將其打死。我不禁要問,為什麽她不離開這個酒鬼?她不想回老家嗎?她不能去城市打工嗎?我們能想到的回答可能是:老家已經沒有她的立錐之地了;自己帶著孩子去城市恐怕沒有生存的可能。如此她就只能在酒鬼那裏茍且偷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