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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財政撥款預算就大幅度“跳水”,充分說明“圍觀也是生產力”。
2012中央單位“三公”經費公開大幕於19日正式拉開。據財政部公布的2011年中央決算報告顯示,2012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79.84億元,與去年決算數相比,減少了13.8億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21.45億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43.48億元,公務接待費14.91億元。
中央部門決算和“三公經費”如期公開,主動接受公眾檢閱,朝常態化、制度化的方向演進,態度值得肯定。數字也相當喜人,據財政部此前數據,2011年中央“三公”總支出93.64億元,較2010年的94.7億元,同比下降1.1%,基本保持住“零增長”目標。令人“驚艷”的還在於,2012年“三公經費”預算79.84億元,與2011年決算相比,下降高達14.7%!
中央單位“三公經費”公開僅僅壹年時間,2012年財政撥款預算就大幅度“跳水”,充分說明“圍觀也是生產力”。去年7月,首度公開之後,有不少“板磚”飛向近年來“三公經費”不降反升之異象,並對公開的效用充滿狐疑,今天財政部門終於拿出誠意。其中,國家海洋局2012年“三公經費”預算“直砍”1175.54萬元,商務部、氣象局則分別砍掉457.63萬元、361.81萬元……
大刀闊斧削減“三公經費”亦反證這樣壹個結論:“三公經費”其實還有許多“水分”,還可以繼續“甩水”、“擰幹”。這從中央單位2011年“三公經費”決算可以窺斑見豹:有的單位出國(境)費用每人(次)高達11.26萬,有的單位只需1.5萬元,相差足足7.5倍。假如說出國(境)缺乏可比性,不妨以公車運行費為例:海關總署車均運行費是2.17萬元,而中國電監會車均運行費是13.35萬元,同為國家機關,同為公車使用,後者竟然是前者的6倍多,這是為什麽?個中有多少“水分”可擠?車均運行費高得離奇,或有特殊情況,但因缺乏足夠信息,公眾未能冰釋。
與去年的決算相比,中央單位2012年“三公經費”預算雖有進步,仍嫌不足。有壹些問題仍然是問題,進展乏力。譬如物議甚烈的透明度,截至19日19時,已公開“三公經費”的92家中央單位,只有少數單位公布了部門人數,其余皆處於“未說明”狀態,有些部門甚至連出國團組與人數、公車保有量與新購置數空空如也。
還有對公眾意見的反饋度。去年,某部門因出國(境)費用比例超過“三公經費”總額的五成而引起廣泛質疑(因其業務不需要太多出國考察),而2012年的“三公消費”預算中,該部的出國(境)費用仍比2011年決算多出近百萬元,說明公眾的合理質疑並未在預算中體現。
在中央單位集中公布“三公經費”前夕,國務院於7月9日公布了《機關事務管理條例》,將於今年10月1日起實行的《條例》明確,要嚴控“三公經費”規模和比例,不得采購奢侈品、超標準的服務或者購建豪華辦公用房。如何才能將“條例”從紙面落到地面?壹方面行政部門當以更大的誠意對待法規條例和公眾意見,為社會監督創造便利;另壹方面,也需要公眾報以更大的熱忱,繼續圍觀“三公經費”預算、決算,助催行政機關廉潔、高效。
2徐立凡:中俄漁業沖突需重視但無須放大
中國駐哈巴羅夫斯克總領事館17日表示,經與俄聯邦安全總局濱海邊疆區邊防局值班官員核實,中國山東威海兩艘漁船分別於日前在俄羅斯遠東濱海邊疆區被扣。中國外事部門正在核實更多細節。
在南海、東海中國利益遭受挑戰的大背景下,中國漁船漁民在俄羅斯被扣押,似乎印證了海洋博弈張力的有增無減,並成為沖突政治事件的最新證據。然而,這種解讀是過度化解讀。對於中俄漁業沖突及其發生過程,需要重視,但無須放大。
首先,中俄之間不存在海洋權益分歧。這就決定了中國漁船漁民被扣的性質不是與國家利益博弈相關的沖突,而是經濟和民事性案件。當然,從保護中國漁民的人身安全及合法經濟利益的角度出發,需要立即啟動領事保護機制,通過政府層面的溝通交涉,使事件盡早平息。
其次,中俄漁業沖突事件盡管較少,但是並非沒有先例,並形成了壹套處理程序。將此次中國漁船漁民在俄羅斯被扣押事件,視作中俄戰略協作夥伴關系的“試金石”,未免以偏概全。
同時,必須看到此類事件對於中俄關系具有潛在的危險性,特別是在民間觀感層面。從這個角度出發,對於如何避免此類事件發生,並尋求更符合中俄關系水平的處理方式,已是當務之急。按照國際法慣例,專屬經濟區內的海洋資源屬於本國,他國不能隨意捕撈。即使中國漁民進入了俄屬區域,但是對於公民人身安全的重視,理應處於處理程序的優先位置。這不僅是中國的外交理念,也應是中俄處理類似事件的***同理念。
中國正處於海洋經濟發展與海洋權益挑戰增加的並行期。在這個海上矛盾高爆發期,需要危機應對機制的升級。而其中,厘清經濟型沖突與國家安全型博弈是重要壹環。這壹步分清了,就可以建立分層級的不同應對機制,對於不同類型的沖突作出最有效反應。
3徐立凡:奧巴馬醫改法案半個身子過關本報特約評論員徐立凡
應該說,最高法院的裁決頗具“匠心”。壹方面,賦予醫改法案基本的法理性,體現了對於弱勢群體的關註,另壹方面,對於侵犯各州權力的法案內容喊停,防止了聯邦政府擴權的可能,也為***和黨在政治上的反攻留下了余地。
6月28日,奧巴馬醫改法案在美國最高法院險勝過關。最高法院裁決奧巴馬醫改法案核心內容——強制參保條款符合憲法規定。該條款要求從2014年起,絕大多數美國人必須購買醫保,否則將被處以罰款。但同時,最高法院裁決奧巴馬醫改法案要求各州擴大醫保補助範圍的規定侵犯了各州權力。
醫改“過關”後,奧巴馬在第壹時間發表講話,稱最高法的決定“對全美各地的人民是壹個勝利,他們的生活將因此更加安全”。這場屬於奧巴馬的勝利,真的是普惠意義上的勝利嗎?
奧巴馬醫改法案引起26州的違憲訴訟,並引發美國社會的意見分化,是因為該法案的精神內核,既與美國主流傳統意識形態不完全契合,也與美國目前以市場化為主導的醫保利益體系形成了沖突。奧巴馬醫改類似“征稅”的強制性,讓許多美國地方政府和民眾擔心,民主黨政府具有過分幹預市場的傾向——在奧巴馬政府應對金融危機的過程中,他們本來就有這樣的疑慮。此外,由於醫改法案的主要受益人是目前仍遊離於醫保體系之外的5000萬低收入群體,這令中產階層和高收入階層擔心,他們目前享有的醫保水平會因此下降。對於美國經濟憂心忡忡的人還擔心,奧巴馬的醫改還會增加美國業已極其沈重的財政負擔,進而影響經濟復蘇。
應該說,最高法院的裁決頗具“匠心”。壹方面,賦予醫改法案基本的法理性,體現了對於弱勢群體的關註,另壹方面,對於侵犯各州權力的法案內容喊停,防止了聯邦政府擴權的可能,也為***和黨在政治上的反攻留下了余地。裁決客觀上的“平衡效應”,難以平息醫改博弈及附著其中的政治攻防。
首先,在察覺切身利益可能受損的情況下,中產階層和高收入階層可能會跳出黨派框架,分化民主黨的支持力量。其次,擁有強大遊說能力的醫院和醫藥集團,在核算利益得失後不可能沒有動作。第三,由於醫改被視作奧巴馬的政治基石,最高法院的裁決不可避免地會被視作民主黨在大選中占得先機。對此,***和黨會選擇更強烈的應對。
奧巴馬的歷史性勝利,不是決定性勝利。這場勝利,留下了許多社會後遺癥。其癥狀不僅在大選季會顯像,在未來很長時期內,都可能發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