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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癌的化學治療有哪些?

(1)全身化療:全身化療是肝癌藥物治療最基本的方法,應用廣泛,可采用口服、靜脈註射、腹腔註射、腹腔動脈或肝動脈灌註以及灌腸等多種途徑給藥。目前治療肝癌的常用化療藥物有氟尿嘧啶(5-Fu)及其衍生物、多柔比星(阿黴素)、順鉑(DDP)、絲裂黴素(MMC)等。

氟尿嘧啶(5-Fu)是治療消化系統腫瘤最常用的藥物,它在體內轉變為氟尿嘧啶脫氧核苷,可以抑制胸腺嘧啶核苷酸合成酶,阻斷尿嘧啶脫氧核苷酸轉變為胸腺嘧啶脫氧核苷,幹擾DNA的生物合成,主要為S期特異性藥物。但氟尿嘧啶(5-Fu)在體內轉化為氟尿嘧啶核苷酸後,能摻入RNA中幹擾蛋白質的合成,對其他各期細胞也有壹定的治療作用。單用氟尿嘧啶(5-Fu)對肝癌療效不確切,據報道,氟尿嘧啶(5-Fu)單藥治療肝癌的有效率多在20%以下,患者生存期為2~5個月。氟尿嘧啶(5-Fu)的衍生物替加氟(呋喃氟尿嘧啶),自20世紀60年代應用臨床以來,發現其副作用為氟尿嘧啶(5-Fu)的1/7~1/4,化療指數為氟尿嘧啶(5-Fu)的2倍,對肝癌治療的有效率可達30%以上,患者生存期延長、腫塊明顯縮小、AFP水平下降,對原發性肝癌具有壹定的療效。氟尿嘧啶(5-Fu)靜脈註射壹般為10~12mg/(kg?d),連用3~5天後,劑量可減半,隔日靜脈註射壹次,總量可達6~8g。替加氟(FT207)為800~1200mg/d,分四次口服,靜脈給藥15~20mg/(kg?d)。

多柔比星(阿黴素)具有壹個蒽環平面,可以嵌入DNA堿基對之間並緊密地與DNA結合,因而在核酸中含較高濃度。由於其嵌合導致DNA空間結構改變,抑制DNA及DNA依賴性RNA的合成,是壹種細胞周期非特異性藥物。在多柔比星(阿黴素)蒽環中可能存在的電子還原成遊離基,具有高度活性,是殺死癌細胞的機制之壹。目前認為多柔比星(阿黴素)是治療肝癌最有效的化療藥物之壹,它進入體內後,在肝內聚集濃度最高,停留時間長,這壹藥代動力學特點有利於對肝癌的治療。臨床應用多柔比星(ADM)治療肝癌較多,普遍認為它對肝癌具有較好的療效,顯效和有效率多在10%~30%,能使肝癌縮小或消退。多柔比星(ADM)治療肝癌的療效與地域有壹定的關系,它對非洲肝癌療效優於歐美。另有報道認為多柔比星(ADM)療效與HBsAg有關,HBsAg陽性者療效較好,其機制不清。多柔比星(ADM)顯著的副作用是對心臟的毒性作用,這對多柔比星(阿黴素)的應用有壹定的限制,長時間應用或壹次性大劑量治療時,需註意監測患者心臟變化,如在治療過程中發現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早期征象或心電圖肢體導聯QRS波群電壓低於治療前的70%時,應立即停止用藥。多柔比星(ADM)衍生物表柔比星(表阿黴素)與多柔比星(ADM)相比,具有高化療指數、低毒性的特點,尤其是在心臟毒性方面,副作用小。多柔比星(ADM)應用累積量在以上較容易出現心臟毒性反應,而表柔比星(表阿黴素)累積量壹般在以上才會出現心臟毒性的臨床表現。表柔比星(表阿黴素)和多柔比星(ADM)只用於血管內註射,單次用量為,每三周重復壹次。聯合用藥時應減量。

絲裂黴素(MMC)是放線菌族的發酵產物,能與DNA***價結合交連,從而破壞細胞DNA結構,以達到對癌細胞的殺傷作用,屬於細胞周期非特異性抗癌藥。絲裂黴素對肝癌的治療效果尚不肯定。

南非曾報道應用絲裂黴素治療肝癌無效,患者平均生存期僅34天;但來自日本的報道認為,絲裂黴素(MMC)治療肝癌能取得較好的效果,患者生存期超過壹年,治療後可見癌竈壞死、纖維化。絲裂黴素(MMC)靜脈註射常用劑量4~6mg/次,2次/周。口服2~6mg,1次/d,80~120mg為1個療程。

目前對肝癌仍以聯合化療為主,聯合用藥有協同抗癌作用,主要的毒副作用不重疊,所以具有高效和低毒副作用的特點。目前臨床較常用的聯合化療方案有:①MAF方案:絲裂黴素(MMC)8mg/,靜滴,第1天,多柔比星(ADM),靜註,第7天,氟尿嘧啶(5-Fu)10mg/kg,靜滴,第1~8天。每3周為壹周期,3個周期為壹個療程。該方案對肝癌的完全緩解率(CR)和部分緩解率(PR)之和為27%。

②FMeA方案:氟尿嘧啶(5-Fu),靜滴,第1~5天,6周1次,多柔比星(ADM)靜註,3~4周壹次,司莫司汀(Me-CCNU),第1天口服。6周為1個療程,PR為21.1%。國內報道應用亞葉酸鈣(醛氫葉酸)與氟尿嘧啶(5-Fu)治療肝癌,氟尿嘧啶,靜滴1~5天,多柔比星(ADM)40~,靜註,第1天,絲裂黴素(MMC)6~,靜註,第1天,亞葉酸鈣(醛氫葉酸)100mg,在靜滴氟尿嘧啶(5-Fu)後約2h靜註,3~4周為壹周期,四個周期為1個療程。40例中晚期原發性肝癌患者應用小劑量亞葉酸鈣(醛氫葉酸)與FM或MAF方案靜脈化療,PR為30%,壹年生存率為20%。

(2)經肝動脈介入栓塞及化療栓塞:經肝動脈介入栓塞(TranshepaticArterialEmbolization,TAE)和經肝動脈介入化療栓塞(TranshepaticArterialChemotherapyandEmbolization,TACE)。肝癌起病隱匿,壹經發現往往是中、晚期,常失去手術時機。肝癌術後5年復發率在90%左右。對這些腫瘤近年采用經導管肝動脈化療栓塞治療,取得了令人鼓舞的療效。正常肝臟接受門靜脈和肝動脈的雙重血液供應,其中約75%營養來自門靜脈,25%來自肝動脈,血氧供應約各占50%。肝癌組織的血液供應幾乎全部來自肝動脈,僅腫瘤周邊部分接受門靜脈的血液供應,阻斷肝動脈血流後,肝癌組織血液灌註量減少約90%~95%,而正常肝組織減少約35%,因此對正常肝組織損害不大。

目前該法主要用於多發的或較大腫瘤不宜切除者,以及部分肝功能代償不良,不能耐受手術的肝癌和肝癌術後復發的治療。門靜脈分支癌栓不是絕對禁忌證,但重度黃疸、腹水等肝、腎功能嚴重損害時,則應避免使用該療法。插管以超過胃十二指腸動脈和胃右動脈為宜,最好能超選擇插至患側肝動脈。常用的化療藥物有氟尿嘧啶(5-Fu)、多柔比星(阿黴素)、卡鉑、絲裂黴素、甲氨蝶呤等。

栓塞劑常用碘油和吸收性明膠海綿,藥物微球也已大量用於臨床。方法有三明治法,雙動脈栓塞法,動脈、門靜脈聯合療法及動脈升壓化療等。治療1~2個月後可重復進行。第1次TAE目的是阻斷腫瘤的動脈血供,第2次則是阻斷已建立的側支循環。也有反復進行,***3~10次,但反復TAE治療會導致肝功能損害和加重門靜脈壓力,使病情惡化。根據病理研究的結果,術前和術後進行TAE治療,僅對主瘤有不同程度的壞死,並不能殺傷子瘤、包膜內以及門靜脈癌栓中有活力的癌細胞。故對能切除的肝癌不主張術前作TAE,也不宜以TAE作為預防腫瘤術後復發的常規方法。有報道稱反復TAE治療原發性肝癌的生存率可達26.5%,但壹般僅能暫時控制和使腫瘤縮小。因此,不能切除的肝癌經反復TAE縮小後宜爭取切除。

①TAE或TACE適應證:絕對適應證包括:肝癌只侵犯門脈的三級分支。肝功能為ChildA-B級的不適於手術切除者。對適合於手術切除者,可行TAE治療作為術前治療,可進壹步提高手術切除率,減少術中出血,提高手術後生存期。肝癌破裂內出血。廣義而言,凡瘤體占肝體積70%以下而門脈主幹無癌栓者,皆可行TAE或TACE治療。合並有大量腹水、重度食管靜脈曲張者,可先行對癥治療,減少腹水和註射硬化劑或套紮曲張靜脈後行TAE治療,這些屬於TAE治療的相對適應證。

②TAE或TACE禁忌證:肝癌體積占肝臟總體積70%以上。碘過敏者。門靜脈主幹癌栓形成。伴有嚴重臟器功能不全,如心、肝、肺、腎功能嚴重損害者。凝血機制障礙,伴有嚴重出血傾向者。合並嚴重感染、糖尿病等並發癥且未能有效控制者。

③化療藥物:常用的化療藥物有氟尿嘧啶(5-Fu)、多柔比星(ADM)、表柔比星(表阿黴素)、順鉑(DDP)、絲裂黴素(MMC)等,聯合應用方案與全身聯合化療壹致,用藥劑量壹般大於全身用藥。

化療與栓塞療法:經肝動脈註入化療藥物,順鉑或多柔比星或多柔比星+順鉑(DDP),與碘化油混合,緩慢灌註,使癌竈受到缺血和化療藥物的雙重打擊。目前,這種治療方法對不能手術切除的肝癌患者,是壹種最佳的治療手段。

化療與肝動脈結紮:對腫瘤治療的機制與化療栓塞相同,主要在開腹探查時用於治療已不能手術切除的肝癌患者。

緩慢釋放型藥物:將化療藥物制成緩釋小顆粒或應用脂質體包裹,提高腫瘤竈內藥物濃度,延長持續時間,以提高治療效果。

微型動脈泵給藥:通過埋置在皮下的微型動脈泵給藥,使肝癌組織內保持高濃度藥物,有利於腫瘤細胞的殺滅,具有方便、簡單、並發癥少等優點。

血管收縮劑:壹些研究指出,肝動脈給藥的同時應用全身血管收縮劑,由於肝癌癌腫內新生的血管舒張和收縮調控能力差,所以應用血管收縮劑後癌組織血液量相對較正常肝組織多,抗癌藥進入癌組織的濃度更高。所以,血管收縮劑可作為動脈灌註化療的增效劑。

有人應用血管緊張素Ⅱ介導的肝動脈升壓化療栓塞(IHCE)對原發性肝癌進行治療,結果顯示:IHCE治療後肝癌縮小50%以上者為57%,而TAE治療僅為33.4%(P<0.01)。IHCE後二期手術切除及腫瘤壞死率達86%,而對照組僅為61%,兩者差異顯著(P<0.01);IHCE治療組未出現嚴重並發癥。結果表明應用血管緊張素Ⅱ可提高TAE的療效。

④栓塞物:理想的栓塞物應具有永久保持栓塞而不被吸收,無局部及全身反應;栓塞物質能達到腫瘤的末梢動脈;不透X線,易於觀察;操作簡便等特點。

目前所用的栓塞物質尚不能全部滿足上述條件,臨床上最常用的栓塞劑為碘化油,碘化油對肝癌組織具有壹定的導向作用,可選擇性地滯留於腫瘤組織內,並能栓塞腫瘤組織的末梢血管。它既可以作為栓塞劑單獨使用,又可與抗癌藥物混合成乳劑,作為抗癌藥物的載體,將抗癌藥物導入癌組織內,緩慢而持久地發揮效力。另外,它還可作為放射性核素的載體,其用量根據肝癌大小而定,壹般劑量為5~20ml。其他尚有明膠海綿、肌肉組織、脂肪組織、液態矽膠、聚乙烯醇海綿、磁控金屬顆粒等。由於碘化油是壹種末梢血管栓塞劑,當肝癌組織存在動-靜脈瘺時,碘化油可經動靜脈進入肺循環,引起肺栓塞,此時宜先註入明膠海綿等再註入碘化油。臨床研究表明,化療+碘化油栓塞治療中、晚期肝癌患者,腫瘤縮小率為55%,壹年生存率達10%;化療+碘化油栓塞+明膠海綿栓塞治療組患者腫瘤縮小率79%,其中5%患者腫瘤基本消失,壹年生存率45%。

⑤TACE的治療:TACE治療可以將化療藥物與碘化油制成乳劑,灌註到瘤區內,這是壹種較為簡單的TACE治療方法。目前應用較多的方法是采用夾心面包法,即先用灌註少許碘油或含藥碘油乳劑,再灌註大劑量抗癌藥物,繼之再灌註含藥碘化油,最後註入明膠海綿。

夾心面包法可提高癌竈局部化療藥物濃度,作用持久,並能阻斷腫瘤血管側支循環的建立。如同時應用血管收縮劑如血管緊張素Ⅱ,療效更好。對多血供肝癌,應將多支供血動脈全部進行栓塞化療。治療次數和間隔時間要依具體情況而定,關鍵是TACE的質量。腫瘤形態、門脈癌栓及治療方法、次數和間隔時間對原發性肝癌的累積生存率影響很大,對這類患者應采用“個案化治療”。

對巨塊型肝癌癌周部的供血主要由門靜脈系統提供,經TACE或TAE治療後門靜脈血供會出現代償性增加,因此,單純行TACE或TAE難以使腫瘤完全壞死。

許多學者主張對肝癌同時行肝動脈和門靜脈雙重栓塞化療。雙重栓塞化療除TACE禁忌證外,對門靜脈-肝靜脈瘺、伴有結節性肝硬化或主瘤區超過半肝不宜采用。

雙重栓塞範圍較大,可能損害部分肝實質,影響肝臟儲備功能。

除肝功能酶譜變化外,血清cAMP可作為壹項觀察指標,當cAMP低下時應加強采取保護肝功能措施。

臨床和病理表明,雙重化療栓塞後主瘤體、子結節及侵犯包膜的腫瘤壞死率明顯增加,復發率下降,患者生存期延長。據國內報道,壹年生存率達66.6%,較單純TACE治療有所提高。

由於門靜脈血流壓力較低,且門靜脈系統缺乏瓣膜,在操作過程中要特別註意防止栓塞劑反流,造成非靶區血管栓塞,尤其要避免門靜脈主幹發生栓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