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養生大全網 - 中醫養生 - 2015年10月19曰至2019年1月1日公司沒簽合同,也沒交保險,按法律程序怎麽走的視

2015年10月19曰至2019年1月1日公司沒簽合同,也沒交保險,按法律程序怎麽走的視

妳要問的是“2015年10月19日至2019年1月1日公司沒簽合同,也沒交保險,按法律程序怎麽走的嗎”,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程序,1、申請,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壹年內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仲裁。2、受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3、開庭,當事人在仲裁過程中,將進行申請人明確請求被申請人答辯、仲裁庭調查事實、當事人雙方舉證質證、辯論、陳述最後意見等環節。4.調解,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會制作調解書。5、裁決,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壹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會及時作出裁決。

公司不與勞動者簽勞動合同也不繳納社保的,勞動者可以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投訴,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公司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