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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性早熟怎麽治療

1.藥物治療

CPP的治療目的是以改善患兒的成年期身高為核心,還應註意防止早熟和早初潮帶來的心理問題。壹般應用GnRH類似物(GnRHa)治療CPP。國內目前可供應兒童用的緩釋型GnRHa制劑有曲普瑞林和醋酸亮丙瑞林。

GnRHa能有效抑制LH分泌,使性腺暫停發育、性激素分泌回至青春前期狀態,從而延緩骨骺的增長和融合,盡可能達到延長生長年限、改善最終成年期身高的目的。

(1)GnRHa的應用指征 1)為達改善成年期終身高目的 適用指征為生長潛能明顯受損和同時還有剩余生長潛能的患兒,即骨齡明顯超前而骺端尚未開始融合者,具體建議如下:①骨齡≥年齡2歲;女童≤11.5歲,男童≤12.5歲。②預測成年期身高女童<150 cm,男童年齡>1,骨齡/身高年齡>l,或以骨齡判斷的身高SDS年齡增長>1。2)慎用的指征 改善成年身高的療效差,有以下情況時應酌情慎用:①開始治療時骨齡女童>11.5歲,男童>12.5歲。②遺傳靶身高低於正常參考值2個標準差者,應考慮其他導致矮身材原因。3)不宜應用的指征 有以下情況者單獨應用GnRHa治療對改善成年期身高效果不顯著:①骨齡女童≥12.5歲,男童≥13.5歲;②女童初潮後或男童遺精後1年。4)不需應用的指征 ①性成熟進程緩慢(骨齡進展不超越年齡進展)者對成年期身高影響不大時,不需要治療。②骨齡雖提前,但身高生長速度快,使身高年齡大於骨齡,預測成年期身高不受損。然而,由於青春成熟進程是動態的.對每個個體的判斷也應是動態的,壹旦CPP診斷確立,對初評認為暫時不需治療者均需定期復查其身高和骨齡變化,定期再評估治療的必要性,按需制定治療方案。

(2)GnRHa應用方法 1)劑量 首劑80~100μg/kg,2周後加強1次,以後每4周1次(不超過5周),劑量60~80μg /kg,劑量需個體化,根據性腺軸功能抑制情況(包括性征、性激素水平和骨齡進展),抑制差者可參照首劑量。為確切了解骨齡進展的情況,臨床醫師應親自對治療前後的骨齡進行評定和對比,不宜僅憑放射科的報告作出判斷。2)治療中的監測 治療過程中每2~3個月檢查第二性征以及測量身高;首劑3個月末復查GnRH激發試驗,如LH激發值在青春前期值則表示劑量合適;此後,對女童只需定期復查基礎血清雌二醇(E:)濃度或陰道塗片(成熟指數),男童則復查血清睪酮基礎水平以判斷性腺軸功能的抑制狀況。每6~12個月復查骨齡1次,女童同時復查子宮、卵巢B超。3)療程 為改善成年期身高,GnRHa的療程壹般至少需要2年,女童在骨齡12.0~12.5歲時宜停止治療,此時如延長療程常難以繼續改善成年期身高。對年齡較小即開始治療者,如其年齡已追趕上骨齡,且骨齡已達正常青春期啟動年齡(≥8歲),預測身高可達到遺傳靶身高時可以停藥,使其性腺軸功能重新啟動,應定期追蹤。

(3)停藥後的監測

治療結束後應每半年復查身高、體重和副性征恢復以及性腺軸功能恢復狀況。女童壹般在停止治療後2年內呈現初潮。

(4)GnRHa治療中生長減速的處理

GnRHa治療頭半年的生長速度與治療前對比改變不明顯,半年後壹般回落至青春前期的生長速率(5cm/年左右),部分患兒在治療1~2年後生長速度<4cm/年,此時GnRHa繼續治療將難以改善其成年期身高,尤其是骨齡已≥12.0歲(女)或13.5歲(男)時。減少GnRHa治療劑量並不能使生長改善,反會有加速骨齡增長的風險。近年國際上多采用GnRHa和基因重組人生長激素(rhGH)聯用以克服生長減速,但應註意的是,對骨齡≥13.5歲(女)或15歲(男)的患兒,因骨生長板的生長潛能已耗竭,即使加用rhGH,生長改善亦常不顯著。使用rhGH應嚴格遵循應用指征,壹般僅在患兒的預測成年期身高不能達到其靶身高時使用;GH宜采用藥理治療量[0.15~0.20U/(kg·d)],應用過程中需密切監測副作用(rhGH應用的禁忌證以及治療中的副作用監測同其他生長遲緩疾病)。

2.病因治療

對於非特發性CPP,應強調同時進行病因治療(如鞍區腫瘤的手術治療,對先天性腎上腺皮質增生癥合並CPP者應同時給予皮質醇等)。但是,下丘腦錯構瘤和蛛網膜囊腫患兒,如無顱壓升高表現則暫緩手術,僅按ICPP處理。

綜上所述,性早熟是多病因的性發育異常,病因的鑒別至關重要。確定GnRH依賴性性早熟後應排除中樞器質病變,尤其是對男童和6歲以下發病者(兩性)。特發性CPP可考慮首選GnRHa治療,但需合理掌握應用指征,治療中應監測、判斷、掌握生長/成熟的平衡,才能達到改善成年身高的目的。治療過程中還應該註意盡量避免有雌激素作用的物質的接觸,清淡飲食,多運動,避免肥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