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色魔的案件回顧
1992年4月24日淩晨3時許,當時僅21歲、住在屯門大興邨的林國偉,在屯門公路上喝著啤酒駕車,此時壹輛的士門友愛邨愛明樓下車。
年僅19歲的少女在電梯大堂等候電梯,林國偉藏匿在暗角,待電梯到步後,他壹個箭步撲出,閃身進入電梯之中,強勁勒緊少女頸項,把她硬扯出電梯,於後樓梯將她強奸,並搶走她的手袋及金飾。這是林國偉首宗案件。
1992年6月,壹名32歲夜總會女侍應淩晨4時半下班後,乘的士回到屯門建生邨時,成為他第二個獵物。再隔兩個月,他在淩晨時分於屯門新禾裏將壹名39歲女子扼頸,拖入草叢強奸。
上述3名受害女子均及時報案,令警方得到了林國偉的精液樣本,惟受害人在混亂中未能認清兇者面貌,只得壹些模糊的印象,如身材、發型、口音等,令警方束手無策。
1992年12月,他先後再在屯門區出沒犯案。該月3日,大興邨壹名女子深夜回家時,突然被人從後勒頸扼暈,蘇醒後方發現被人強奸及洗劫,翌日與親友報警。28日,另壹名女子與丈夫唱卡拉OK,丈夫因上早班先行離去,結果她回家時不幸在梯間被強暴。
1993年2月24日淩晨四時許,林國偉再次出動,對象是壹名50歲的家庭主婦,她當晚與朋友打麻將後,獨自回到友愛邨,被林國偉扼頸拖至梯間。這壹次,林國偉用力過度,將對方勒死,他未有將受害人強奸,但在她身上射精,並劫去受害人的手袋。兩個月後,壹名22歲的士高唱片騎師深夜回到大興邨的住所,亦被林國偉扼斃及強奸。兩名受害人的財物,同被林所奪去。
在調查進行得如火如荼之際,林國偉因為風聲太緊,搬到紅磡區姊姊家中暫避,因住所鄰近土瓜灣益豐大廈,93年5月24日淩晨4時,將23歲卡拉OK公關劉小敏強奸,他事後竟意圖與對方“做朋友”,受女受害人重摑,林國偉將她扼斃。
同年8月5日,他看中了另壹名21歲少女,在同區的美景街強奸她後,迫對方交出電話號碼。雖然該少女並無主動報警,但因被兄長揭發而陪同往警署報案。1993年8月6日晚,林相約該少女前往黃埔UA戲院看電影,終被埋伏探員拘捕,後經精液的DNA鑒證,證實他正是為禍1年4個月的“屯門色魔”,先後在友愛邨、大興邨、益豐大廈、紅磡下鄉道及美景街,強奸及奸劫9女子,殺害當中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