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情況下不能接種新冠疫苗10種情況不能打新冠疫苗
1、先對疫苗中任何成分過敏者,既往發生過疫苗嚴重過敏反應者,如急性過敏反應、蕁麻疹、皮膚濕疹、呼吸困難、血管神經性水腫或腹痛者;
2、發熱者、患急性疾病、嚴重慢性疾病、處於慢性疾病的急性發病期者;
3、妊娠期婦女和哺乳期婦女,接種3個月內有生育計劃;
4、有驚厥、癲癇、腦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者;患未控制的癲癇和其他進行性神經系統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綜合癥病史者;5、已被診斷為患有先天性或獲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
6、已知或懷疑患有嚴重呼吸系統疾病、嚴重心血管疾病、肝腎疾病、惡性腫瘤者;
7、使用抗腫瘤藥物等免疫調節劑者;
8、有新冠病毒感染史者;
9、已經接種過其他疫苗患者不建議同時接種兩種疫苗,最好能與其他疫苗相隔至少兩周以上,盡量減少非預期的相互影響。
10、臨床醫師或接種工作人員認為不適合接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