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乘滴滴遇害案嫌疑人被抓了嗎?
嫌疑人劉振華跳河自殺,屍體在2018年5月12日下午被警方打撈出來。隨後,警方通過對屍體DNA鑒定,確認此次打撈出的屍體系犯罪嫌疑人劉某華。至此“5·7”故意殺人案正式告破。
警方結合視頻監控資料了解到,受害人李某某於5月5日23時53分許,在沃金大酒店門口乘坐劉某華的滴滴網約車,後該車行駛了15公裏,於6日0時25分許開到梁州大道與始祖路交叉口西南角的荒地中(屍體現場)。
0時51分許,該車離開並沿梁州大道向南行駛約10公裏至航興路廟後安村附近的大橋上,之後不再移動。民警順線追蹤,於5月8日11時30分許,在航興路該大橋上發現此車。通過調取河道監控發現,5月6日1時6分許,疑似有人在嫌疑人停車處跳入河中。
同時,專案組通過對發現屍體現場和遺棄車輛現場兩地的物證及相關生物檢材進行收集勘查後,比對出多處劉某華遺留的相關生物檢材信息。
此外,技術人員在嫌疑車輛所停位置不遠處,發現橋面玻璃圍擋有破損,隨即對該破損處進行檢驗,並檢出被害人李某某的DNA。綜合勘驗結果,警方初步斷定該處為劉某華跳河處。
根據所有證據,專案組組織偵查員從兩個方面對劉某華進行搜捕。壹是對劉某華居住地進行摸排蹲守,並在轄區發布協查通報,同時對其上網追逃;二是聯系專業打撈隊伍參與對劉某華的搜尋,並由專業潛水員在疑似劉某華跳河處及上下遊進行水面搜尋和水下打撈。
5月12日4時30分許,通過多方努力,在距離嫌疑人跳河點下遊約50公裏處的鄭州市西三環附近壹河渠內打撈出壹具屍體。經過牙齒、紋身等外部特征辨認符合嫌疑人體貌特征。
12日上午,警方對打撈出的屍體DNA樣本完成鑒定,與此前在案發現場搜集的嫌疑人劉某華DNA樣本分型壹致,確認打撈出的屍體系犯罪嫌疑人劉某華。
擴展資料
案件經過
2018年5月5日,空姐李明珠從昆明飛到鄭州,當晚在與航空公司簽約的賓館換裝洗浴後,夜裏11點50多分出門乘坐滴滴。買的6日1時37分從鄭州到濟南的臥鋪,要回老家參加親戚的婚禮。
2018年5月5日晚11時許,李明珠給同在壹家航空公司做空姐,且住在壹起的室友發微信稱,“(司機)是個變態,說我長得特別美,特別想親我壹口。”在兩人聊天中,室友還提醒她,讓她假裝給“老公”打電話,希望提醒司機能知難而退、盡快收手,實在不行想辦法下車。
過了壹段時間後,室友不放心,再次撥打她的電話,卻聽見電話那端,李明珠壹連說了三句“沒事了、沒事了、沒事了”,然後電話被掛斷了。
2018年5月6日上午,李明珠家裏人發現她沒回來,電話可以接通,但壹直沒人接。
2018年5月7日上午,李明珠家人打電話給航空公司,公司這邊回復說孩子5日夜裏從駐勤酒店走了,家裏人趕緊開車從濟南來鄭州,上午10點走,下午4點多到航空港,然後去航空港公安分局報案。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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