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拒絕婚前性行為真的是錯嗎?
首先我可以肯定的告訴妳,沒錯。
雖然現代 社會 對女孩子的性觀念比較開放, 很多落後的地區甚至以懷著結婚為榮,但是其實妳仔細想想,婚前性行為對女性而言,其實是懸在頭上的壹把刀,隨時都可以置妳於險境。
分享壹下我身邊的幾個例子;
A,婚前同居,平時都有措施,但是某壹天,耐不住男友軟磨硬泡,結果壹次中了,事後雖有緊急避孕,但是也於事無補。後來談婚事時候兩人觀念不和,掰了,結果可想而知,男孩沒損失什麽,女孩卻為這事壹直耿耿於懷,直到現在還無法走出,我在想,倘若有壹天,她再碰上壹個想要相守壹生的人,該如何自處呢。
B,算是我親戚的準兒媳吧,怎麽說呢,還沒結婚,就住到男方家了,跟男方家父母住在壹起,之前就聽說“小夫妻”倆不太和睦,最近聽說已經分開了,其實這壹點早就能料到了,因為我早前就聽男孩說以後想找壹個能相夫教子,操持家庭的女孩,然而這個女孩,在男孩父母眼中是那種連早餐都需要喊兩三次起床的人。
其實以上這兩個例子可能剛好比較極端,但是這種概率事件,誰又能保證妳不會遇到呢,壹個真心愛妳的人,必定是壹個尊重妳,想要保護妳,絕對不會為了圖自己壹時爽快,而讓妳去承擔害怕和風險的人。作為女孩子,在某些事情上壹定要保持自己的理智 ,否則,很有可能會為自己的選擇負出慘痛代價。
妳沒有錯!妳做的很對,是值得大力提唱的!
拒絕婚前性行為是對的,因為婚前性行為受傷的是女孩子,有些渣男為了玩弄女孩,以戀愛的名義進行,交往沒幾天就迫不及待要求女孩獻身,玩夠了走人了。有的男生和妳交往要求同居,即騙色又騙錢把妳肚子搞大了,他壹拍屁股走人了,到那時妳叫天天不應,妳叫地地不靈……所以女孩要矜持點,不要圖壹時快樂悔恨終身。對婚前試愛性行為說不!
我是壹個農村的女人,在七十年代結婚。我和妳壹樣,拒絕婚前性行為,堅持自己的底線,守身如玉,直到去公社民政登記領結婚證,舉行婚禮後進入洞房,在洞房花燭夜才把自己的第壹次交給新郎(我的丈夫)。婚後我們相親相愛,互相尊重,互相包容,互相關懷,互相愛護。我們現在兒孫滿堂,過著美滿,甜蜜,快樂,幸福的婚姻生活。
妳拒絕婚前性行為是對的,我支持,贊嘗妳。妳的未婚夫提出要和妳發生關系也沒有錯,我不責怪他,也不支持他。男人急於發生性關系,是男人的天性。妳應該把自己的底線向他交待,說明自己意願,多與他溝通,陳述婚前性行為對女人的傷害和嚴重的後果。使他明白婚前性行為的害處和不好的地方,讓他認識到婚前性行為對女孩的身心損害是非常嚴重的。懇請他尊重妳的意願,保護妳的身心 健康 。
如果妳的未婚夫是真心愛妳的,他會理解妳堅守底線的苦心,會尊重妳的意願,愛護妳,絕不會強行在婚前發生性行為,他會等到舉行婚禮後進入洞房,在洞房花燭夜才與妳發生性行為。
如果他不是真心愛妳的,不尊重妳的意願,他沒有憐香惜玉的心,堅持要在婚前發生性行為,他不是壹個好男人。我認為妳還是和他分手的好,這樣的男人不值得真心愛他。和不尊重女人的男人結婚,女人受傷害不說,女人在婚後也沒有好日子過,痛苦壹生。如果男人不負責任,抱著玩弄女人的目的,女人的後果就更慘。他把妳玩厭了,拋棄妳,妳去哪裏去哭呢?所以,要認真,謹慎地對待婚前性行為,保護好自己的身心不受傷害,才能幸福地過壹生。
我是壹個農村的女人,在七十年代結婚。我和妳壹樣,拒絕婚前性行為,堅持自己的底線,守身如玉,直到去公社民政登記領結婚證,舉行婚禮後進入洞房,在洞房花燭夜才把自己的第壹次交給新郎(我的丈夫)。婚後我們相親相愛,互相尊重,互相包容,互相關懷,互相愛護。我們現在兒孫滿堂,過著美滿,甜蜜,快樂,幸福的婚姻生活。
妳拒絕婚前性行為是對的,我支持,贊嘗妳。妳的未婚夫提出要和妳發生關系也沒有錯,我不責怪他,也不支持他。男人急於發生性關系,是男人的天性。妳應該把自己的底線向他交待,說明自己意願,多與他溝通,陳述婚前性行為對女人的傷害和嚴重的後果。使他明白婚前性行為的害處和不好的地方,讓他認識到婚前性行為對女孩的身心損害是非常嚴重的。懇請他尊重妳的意願,保護妳的身心 健康 。
如果妳的未婚夫是真心愛妳的,他會理解妳堅守底線的苦心,會尊重妳的意願,愛護妳,絕不會強行在婚前發生性行為,他會等到舉行婚禮後進入洞房,在洞房花燭夜才與妳發生性行為。
如果他不是真心愛妳的,不尊重妳的意願,他沒有憐香惜玉的心,堅持要在婚前發生性行為,他不是壹個好男人。我認為妳還是和他分手的好,這樣的男人不值得真心愛他。和不尊重女人的男人結婚,女人受傷害不說,女人在婚後也沒有好日子過,痛苦壹生。如果男人不負責任,抱著玩弄女人的目的,女人的後果就更慘。他把妳玩厭了,拋棄妳,妳去哪裏去哭呢?所以,要認真,謹慎地對待婚前性行為,保護好自己的身心不受傷害,才能幸福地過壹生。
我個人認為妳是對的。
說明壹下,我是醫療行業工作者,分享壹下我個人的工作經驗和看法:
小時候聽串門的鄰居們說,他們廠裏同事的閨女才15歲就懷孕了,女孩兒想把孩子生下來,而那男人聽說她懷孕就失蹤了,女孩兒和父母費盡心思找到男人,這才知道男人已經30歲,早就在他們老家結婚多年了,那男人根本不承認孩子是他的,在女孩兒家院裏和女孩兒還有女孩兒的父母大吵了壹架,臟話連篇,引得周圍鄰居們議論紛紛。在那個本來就不大的地方,這事兒傳的沸沸揚揚,女孩兒最後輟學,父母也跟著丟臉。
高中時期,班上壹個女生上課時突然流產,先開始她只說自己來月經了肚子疼,後來女生臉色蒼白,老師就讓旁邊的同學扶她回家,女生站起來的時候才發現她褲子都被染紅了大半,老師突然意識到什麽,她匆匆回辦公室,又去了同樓層的校長室,然後扶著女生下樓,上了等在校門口的救護車,那節課本來班主任的 歷史 課,最後換成政治課了。後來才知道女生根本不是來例假,是流產了,學校通報批評的時候證實了這事,由於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學校打算勸退女生,但女生的家長不同意就轉學了,最後女生還是退學了,我放學的時候還見過她。
在大學期間,學校組織我們去參加見習,醫教科將我們分成好幾組,我們組安排到了婦產科,老師正在教我們看B超的時候,突然有壹群人推著個輪椅沖進來,他們中有男有女,說自己是省大學的學生要給輪椅上的女生看病,老師過去查看,我們也趕緊圍上去,女生滿頭大汗,臉色蒼白,手腳冰涼(休克體征),老師壹邊查體壹邊問她什麽時候開始疼的,怎麽個疼法,以前疼沒疼過,最近有沒有過性生活,但無論怎麽問,女生就是不回答,只說肚子痛,查體後老師懷疑她急性闌尾穿孔,讓導醫帶去做B超,還沒走出去多遠,老師趕緊打了個電話給手術室,又叫我們趕緊通知他們去手術室,大家匆匆跑著趕去手術室,結果還沒有到半路人就沒了,她同學都嚇傻了,提醒了好幾次才反應過來,就趕緊給學校給女生父母打電話。大概是本地人,女生的父母來的挺快,看見女生的屍體,女生母親直接暈了過去被送到病房,父親抱著女生屍體號啕大哭,哭的上氣不接下氣,問到底得了什麽病,突然就走了,老師說是宮外孕大出血。後來其他的病人來了,我們就跟著老師走了,直到我們離開時,學校的人女生父母都來了,唯獨沒見到女生的男朋友。
老實說,壹開始我覺得父母挺封建的,覺得這些事離我挺遠的,但當這樣的事發生時,我還是能清楚地記得聽到15歲女孩兒懷孕時壹家人被鄰居們當作茶余飯後笑談的樣子,記得同班同學上課流產時的可怕場景,記得22歲省大學女生父母淒厲的如同厲鬼般的哭嚎聲。
我覺得她們又可憐又可恨!可憐年紀輕輕前途盡毀甚至香消玉殞,讓父母跟著受盡難堪和羞辱,吃盡白發人送黑發人的苦楚,可恨的是,明知道這麽做不對,還明知故犯,給對方踐踏妳的資本!出了事知道丟臉了,早幹嘛去了,如果不是覺得丟人,為什麽醫生問話的時候不老實回答?難道父母把女孩兒生下來含在嘴裏怕化了,放在手裏怕凍著的寶貝就是給別人當垃圾的嗎?都不心疼父母嗎?如果對方真的愛妳,怎麽會強迫妳,心疼妳還來不及,壹句甜言蜜語就把妳騙了?妳壹句脅迫或者重話妳就乖乖就範了?
妳自以為妳飛蛾撲火能感動對方,奉上自己的全部,結果妳把自己感動了,變成了對方眼裏徹頭徹尾的笑話!
這就是前車之鑒!
當然不見得每個有婚前性行為的人都不幸福,我舍友就是先懷孕,後領證,然後舉辦了盛大的婚禮,但我沒自信能和她壹樣幸運,我只能選擇最穩妥的方法保護自己,但凡惡運贏壹次,我就徹底完蛋了,我輸不起,因為我還有我的父母,有我的責任和義務,我不能有事,也不敢有事!
現在我結婚了,第壹次給了丈夫,他驚喜地不得了,對我說,妳這麽優秀,我覺得哪怕妳不是第壹次也沒什麽,但是沒想到老天爺對我這麽好!謝謝妳!所以拒絕婚前性行為沒什麽不對,保護自己有什麽錯呢?
首先很肯定的回答妳:妳沒有錯。
再然後我想抨擊下某個答主說的:男人因性而愛。還舉了自己的例子來說,自己談的女朋友只讓牽牽手抱抱,所以後來分手了,女生來挽回他也沒有和好。我要跟誠懇的替那個妹子說壹句:感謝不娶之恩。
現在的確相對於以前來說,性觀念更加開放,有的女生就想把自己最珍貴的東西留在新婚之夜,給自己未來的另壹半,這無可厚非,因為這是妳的自由。
當然,也不要因為自己把第壹次在婚前就給了對方而感到自責。性愛應該是很美好的壹件事情,如果能把自己的第壹次,在自願的情況下給自己愛的那個人,那也是壹件很美好的事情。
綜上,不管妳的性行為是發生在婚前還是婚後,這都是妳的自由,妳不必感到為難,如果妳的另壹半因為妳在婚前不願意跟他啪啪啪而要跟妳分手,那我真的要說:趕緊分,麻溜的!
支持妳!現在女孩子就是太亂了!談個男朋友沒幾天就上床,沒幾天又分了!說實話,對男的沒啥!女人身體裏留下不同男人的體液,30歲之後久了,身體會有臭味,雄性動物的體液都是霸道的,互相排斥的,別問我為什麽知道!不信妳可以試試!
拒絕同居非汝過,婚前試愛不可行!妳男友如是個真正的男人,應因妳的潔身自愛感到高興,切不可葉公好龍,否則娶壹個隨便的妻子,面對如此多的人生誘惑有他哭的!
我在單位裏,素以敢說出名,尤其是男女關系方面的問題。
有個二十九歲的小嫂兒,某天在食堂吃午飯的時候,在飯桌上悄悄的,和我聊起了她和老公的事,並默默地留下了眼淚。
她的問題是:
二十歲那年,她認識了現在的老公。
二十三歲的小夥陽光帥氣,溫和體貼,幹凈大方,從事建築行業。
交往半年,兩人也有過肢體接觸,但從未發生過性關系。只因為,女孩的家教相當傳統且嚴厲。她告訴他,婚前,不可以有性關系,僅限於壹般的牽手、擁抱。
小夥答應了她。
她很感動,心裏暗暗發誓,要壹輩子和他不離不棄。
二十三那年,她與他舉辦了婚禮。
至今六年,她們壹直沒有小孩。
我問她:為什麽不要個孩子呢?
她說的話,令我很吃驚,她說: 我還是個處女。
為什麽?為什麽?為什麽?……
她擦掉了眼淚,委屈的聲音實在讓人心酸:六年來,丈夫壹直無法完成性任務。
也去過很多醫院檢查,不是心理性疾病,而是器質性疾病。
各種各樣的藥吃了壹籮筐,可就像吃了爆米花,毫無動靜。至於到底能否治愈,她從醫生沈默的態度裏,也明白了答案。
為什麽不離婚呢?法律是允許的呀?我問。
她說:壹開始寄托著治好的希望,所以壹直堅持。時間長了,沒了希望以後,又顧慮起父母及親朋好友的感受。另外,他很好,那方面都好,她心裏不忍。
我說,妳心裏現在想什麽呢?
她說:如果可以選擇, 我肯定會在認識他三個月的時候,和他上床。
唉,世上所有的後悔,都是遲到的醒悟。
她說:六年了,她不想再忍了,她想有個正常的家庭,壹份正常的愛情,壹個自己的孩子……不能再拖了,年齡不允許。
她決定,和父母以及老公攤牌。
她希望我能給她壹個建議。
這是壹場人性與道德的戰爭!
我沒有絲毫猶豫,我站在人性壹邊,告訴她,堅定自己的信念壹壹離婚。
很難說婚前拒絕性行為就是錯誤的。
但許多婚後的矛盾爆發,都源於婚前因為沒有同居,欠缺了深入了解所埋設的隱患。
貞潔守身,從壹而終,是傳統的婚姻文化。
社會 推行傳統婚姻文化的理念,是為了推動 社會 的穩定。
但 社會 在不斷變化不斷進步,女人們,在傳統文化中,已經犧牲得足夠多了。
解放固定的觀念,不壹定代表著顛覆傳統,不壹定代表著 歷史 的倒退,而是,對傳統理念的合理改樣,對人性本質的合理解讀。
法無禁止,何必壹定要泯滅自己的人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