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編教師產假有多少天
在編教師產假有98天。
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草案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並規範了相關待遇。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壹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
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擴展資料:
各地政策:
壹、廣東
1、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順產的,98天;生育獎勵假80天,難產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42天。
2、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取出宮內節育器的,1天;放置宮內節育器的,2天;施行輸卵管結紮的,21天;施行輸精管結紮的,7天;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復通手術的,14天。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合並計算假期。——《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二、上海
產假:98天+30天(生育假)+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壹個嬰兒)?
1、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九十八天,其中產前休息十五天,產後休息八十三天。
2、難產假。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增加15天;吸引產、鉗產、臀位產增加15天。
3、生育假30天(原先的30天晚育假改為生育假;凡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還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壹個嬰兒增加15天。
三、河南
《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次修正)第五章第二十七條規定:
1、依法辦理婚姻登記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個月,
2、給予其配偶護理假壹個月;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