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產疾病:哪些疾病不宜生育
撇開楊振寧說到的現實顧慮,還有哪些因素會影響老夫少妻的生育?另外,在生活中哪些人哪些疾病是不宜要孩子的?
男人92歲或可生育,但精子質量難保證
壹般來說,男人的生育能力要強於女人。女人絕經後就不再有生育能力;但對男人來說,生育能力沒有年齡的上限,只要身體康健,男人八九十歲能生孩子也是有可能的。
不過,男人的精子質量會受年齡的影響。有專家指出,男性年齡越大,影響到精子發育的因素會越多。無論是精子周圍的異常改變還是精子本身的微小變化,都可能導致優生的失敗,出現不育、出生缺陷,乃至流產、死胎、早產、死產以及各種不同性質、不同種類的先天異常或先天畸形。
夫妻患什麽病不宜生育?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有些遺傳病的患者可以結婚,但是為了防止把遺傳病傳給後代,不宜生育。
1、男女任何壹方患有常染色體顯性遺傳病,例如進行性肌肉營養不良(面、肩、肱型)、先天性成骨不全、軟骨發育不全、遺傳性致盲眼病等。這類遺傳病的顯性致病基因在常染色體上,患者的家族中,每壹代都會出現相同的患者。男女都會發病,病情與性別無關。正常人與患者結婚,生育的後代出現這種病的幾率是50%,因此不宜結婚。
2、婚配雙方都患有相同的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例如全身白化病、垂體性侏儒癥、小頭畸形、血友病(A、B、C型)、全色盲、先天性聾啞。
3、婚配雙方患有下列多基因的高發家系遺傳病,例如精神分裂癥或躁狂抑郁性精神病的患者病情不穩定者、原發性癲癇、重癥先天性心臟病。發病機制復雜,具有較高的遺傳度,危害嚴重,患者不論男女,後代發病率大於10%。
註意:不屬上述範圍的罕見遺傳病,凡能致死或造成生活不能自理,且子女能直接發病又不能治療者,應在專科會診後決定,如結節性硬化、遺傳性痙攣性***濟失調、馬凡氏綜合征等。
哪些疾病需要控制胎兒性別?
另外,還有壹些疾病雖然可以結婚和生育,但生育時需要註意控制下壹代性別。
嚴重的X性連鎖隱性遺傳病,如血友病、進行性肌營養不良等,根據男方或女方患者及其家族中發病情況,經過產前診斷做性別預測,以決定是否做選擇性流產。 比如:女性攜帶者與正常男性婚配,懷孕後應做產前診斷,判定胎兒性別,女胎無病可以保留,男胎會患病,應該終止妊娠。在不具備判定胎兒性別條件的地區,則不許生育。
其中提到的產前診斷,是指對胎兒進行先天性缺陷和遺傳性疾病的診斷。
我提醒:為了優生優育,婚前檢查很重要。我國的婚前檢查的主要疾病有嚴重遺傳病、指定傳染病、有關精神病、其他與婚育有關的疾病、通過婚檢,可以發現哪些疾病不宜結婚、哪些疾病需治愈後結婚、哪些疾病能結婚但不宜生育、哪些疾病能生育但在懷孕是需做產前胎兒診斷等。婚檢賦予了當事人壹次機會,用以充分了解婚姻對象的身體狀況,提醒人們不要為便捷,輕易放棄“健康知情權”。現在婚檢都是免費的,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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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患有哪些疾病需暫緩結婚?
我國《母嬰保健法》規定,指定傳染病在傳染期內或者有關精神病在發病期內應暫緩結婚。需要暫緩結婚的情況包括以下幾點:
1、患有指定傳染病如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風病等,以及醫學上認為可影響結婚和生育的其他傳染病,包括病毒性肝炎、肺結核等。如果傳染病患者在傳染期內結婚,可傳染給配偶,並影響疾病康復;如果女性患者婚後不久即妊娠,還可傳染給胎兒。因此,建議準備結婚的男女,如果患有上述傳染病並在傳染期內,應當暫緩結婚。
2、患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癥、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如偏執性精神病、器質性精神障礙等。這些患者在發病期內會失去自控能力,如果是女性患者婚後妊娠,又服用大量抗精神病藥物,會影響胎兒健康,如胎兒發育畸形等。因此,此類患者應暫緩結婚,經過積極治療病情穩定兩年以上再結婚較為穩妥。
3、患有可影響結婚和生育的其他疾病如心、肝、肺、腎等重要臟器疾病,未完全控制的糖尿病,甲亢未經治療或未緩解等。這些疾病患者壹般均應暫緩結婚,病情嚴重的,妊娠後可能危及孕婦生命安全,則不宜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