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州醫保繳費年限
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年限為男滿30年,女滿25年,其中本人按規定實際繳費年限必須滿10年”,“繳滿本人繳費年限並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不再繳納醫療保險費(大額醫療保險繼續繳納),繳滿本人繳費年限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繼續繳費至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醫療保險繳費的最低年限是男性30年,女性25年,其中實際繳費不得低於10年,在滿足基本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的條件下,但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必須繼續繳納到退休。
法律客觀:醫療保險是為補償疾病所帶來的醫療費用的壹種保險。職工因疾病、負傷、生育時,由社會或企業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或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如中國的公費醫療、勞保醫療。中國職工的醫療費用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同負擔,以減輕企業負擔,避免浪費。財政支出績效與下年預算掛鉤廣州市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稱,今年人大對政府“錢袋子”的監督,除往年慣例的預算執行、決算報告、審計報告,還包括審議2012年市本級財政支出績效情況。近幾年,廣州市人大壹直對政府資金的“執行率”非常關註。去年人大常委會議上曾爆出“億元重癥救助資金竟壹分錢沒花出去”的新聞,後來市民政局許諾日後將每季度公布該資金使用明細。“但是我們認為對於財政支出的監督,僅僅關註執行率是不夠的,”黃美銀說,“還有很重要的壹點就是要對這個預算的績效,就是這個錢怎麽花,用到哪裏去,是不是花得其所,產生應有的效益。所以我們就提出今年重點關註績效評價。”今年,人大會與財政、審計部門溝通,把項目評價和整個部門的資金績效評價相結合,對財政績效的“全面性、廣度和深度”進壹步挖掘,做到財政資金的預算“編制有目標,執行有監控,完成有評價,結果有反饋”,評價結果將與下壹年的預算安排掛鉤。今年未安排網絡聽證明年會有去年底,廣州市人大在全國首開先河,在互聯網上進行了為期壹周的“網絡立法聽證會”,議題是新醫保條例。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委主任陳小清稱,此次網絡立法聽證會創造了多個“歷史之最”,其中網友點擊量達到1200多萬,6000多網友參與投票和評論,收集意見919條。據了解,關於是否強制全民參保、繳費年限是否延長等議題受到了廣泛關註。其中,對於全民參保的議題,聽證會的18名陳述人中有9人贊成,8人反對,1人中立;而參加投票的5400多名網友中,贊成的網友更是達到了3100多人,支持率達59%,反對的網友占32%,中立的約為9%。而對備受關註的繳費年限是否延長至15年的議題,13名陳述人表示贊成,占比達72%,反對的有3位,中立的為2位;參加投票的網友為5454人次,贊成的達5000多人次,占比93%,反對的則為6.5%,中立為0.5%。“網絡聽證決不走過場、搞形式,而是將壹做到底”,相關人士表示,根據聽證的結果,醫保條例的二次修改稿已經確定將醫保年限延長至15年。相關人士說,網絡聽證適用於與市民切身利益相關的議題。按照人大今年的立法計劃,暫時未有特別適合的立法項目。而明年會進行城鄉規劃條例、公園管理條例等立法項目,都會考慮網絡聽證,“以後網絡聽證將成為主要方式。”將加強監督重大項目施工安全2010年,廣州市出臺政策,重大事項需經人大討論決定。2013年,廣州市人大需討論決定的重大事項就包括“深隧排水系統工程建設”。上個月剛剛發生的康王路地陷,將公眾眼光引向重大工程安全問題。人大是否會對此加強監督?市人大常委會城建工委副主任冉申德表示,深隧排水系統的可行性研究與環評正在進行中,人大將組織代表實地考察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經濟指標、安全度等,還將審議政府對此的專題報告。冉申德稱,人大常委會將及時對重大事故進行了解,並要求政府提交相關報告。問答環節:關於醫保條例職工醫保繳費年限延長至15年去年,市人大常委會就醫保條例首次開展網絡聽證征集民意,網友和陳述人的意見有沒有體現在條例的制定中?對此,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委主任陳小清介紹,網絡聽證中,18位陳述人中9人贊成強制參保,在5407名網友投票中,59%的人贊成強制參保,“國家上位法沒有規定強制參保,而國家部委的政策是要求全覆蓋。因此,我們在制定條款時采取了壹點策略,就是不把條文寫得那麽剛性,但基本意思是全民參保。”關於職工醫保繳費年限延長5年的問題,陳小清介紹,陳述人中13位贊成延長,在5454人次的網友投票中,93%的網友也贊成延長,占了絕大多數。“根據充分體現的民意,草案二次修改稿就是將醫保繳費年限延長到15年。”相關人士透露,今年的立法項目中暫不進行網絡聽證,主要是今年的立法項目涉及的面不夠廣。報道回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關於退休人員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最低繳費年限是本次條例的最大關註點。《條例》第十五條將退休人員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最低繳費年限由現行的10年調整為15年。《條例》實施之前已參加本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的人員,最低繳費年限仍按原規定10年執行。本條例實施後首次參加本市社會醫療保險的人員,最低繳費年限調整為15年。雖然目前廣州市按照10年的最低繳費年限,醫療保險基金能實現收支平衡、略有結余。但考慮到以下幾個方面的需要,《條例》規定了退休人員享受醫療保險待遇15年的最低繳費年限。相關人士壹壹列舉道:按近兩年的計繳金額和參保人數計算,現行規定的10年過渡金僅夠退休人員3年使用;參保人的醫療需求不斷提高,醫療費用增長已勢在必行。預計未來幾年醫療消費水平仍呈較快增長的態勢;目前全國對最低繳費年限沒有統壹的規定,由各統籌地區根據本地情況來確定。從目前各地方規定的情況看,最高的為男職工30年,女職工25年,最低的男女職工均為15年。因此,《條例》第十五條將退休人員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最低繳費年限由現行的10年調整為15年。相關人士也說明,為避免引發廣大參保人員的矛盾,保持廣州市醫療保險政策的延續性和穩定性,《條例》體現了“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法律適用原則,即《條例》實施之前已參加本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的人員,最低繳費年限仍按原規定10年執行。本條例實施後首次參加本市社會醫療保險的人員,最低繳費年限調整為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