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興"11·18"火災原因查明了嗎?
北京市27日對外公布北京大興“11·18”火災事故原因。經公安部門工作,北京大興“11·18”火災排除人為放火嫌疑,起火原因系埋在聚氨酯保溫材料內的電氣線路故障所致。樊某某等20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已被大興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11月18日,大興區西紅門鎮新建二村壹自建房屋起火,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統壹部署,北京市公安局迅速成立聯合調查組,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通過開展現場勘查、復勘,物證檢驗、鑒定,抓捕審訊嫌疑人,現場指認,走訪詢問相關人員,組織遇難人員屍體檢驗,組織專家論證等各項工作,此次事故排除人為放火嫌疑。樊某某等20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已被大興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經調查,樊某某自2002年至2006年,未經相關部門審批先後分三次建成地下壹層、地上二層、局部三層樓房,建築面積***計約20000平方米,並陸續用於出租、經營。2016年3月,樊某某為出租和經營目的,在未經相關部門審批情況下,組織人員在地下壹層修建隔斷墻,準備建設冷庫。2017年2月、3月,樊某某分別與相關公司簽訂制冷設備購銷合同和防水保溫工程施工合同,開始冷庫建設施工。期間,樊某某多次安排李某、王某等人在自建房及地下冷庫內鋪設接連電線,相關作業人員均無專業資質。起火前,地下冷庫正處於安裝調試階段,尚未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