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合醫保異地就醫可以直接結算嗎
新農合外地就醫在住院後三日內到拿醫院確診證明去新農合備案,出院後在10個工作日內可以報銷。報銷帶上身份證、醫療證、戶口本、備案登記表、醫院蓋章的繳費費用明細、住院收費單、病例復印件等。不過,報銷比例遠低於本地就醫。
新農合辦理流程:
1、個人申請。農村居民攜帶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參加農村醫療保險申請,選擇繳費檔次,填寫《新型農村社會醫療保險參保登記表》(以下簡稱《參保登記表》)壹式二份;
2、村協理員檢查。村協理員負責檢查《參保登記表》、《農村戶籍老年人家庭社會關系表》是否填寫完整,填寫的姓名、二代身份證號碼等信息是否準確,是否有個人簽字或蓋章、按手印,檢查參保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是否齊全,檢查無誤後,在《參保登記表》上簽字,加蓋村委會公章,附上參保人員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等材料,然後上報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
3、鄉鎮初審。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對村裏上報的參保登記有關材料進行初審,審核無誤後,經辦人員在《參保登記表》上簽字,加蓋鄉鎮保障所公章,及時將參保人員的基本信息錄入新農保信息系統,將《參保登記表》、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等材料上報縣農保中心;
4、縣農保中心復核。縣農保中心收到鄉鎮上報的參保登記有關材料及時進行復核,無誤後,對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錄入的參保人員基本信息進行確認,為參保人員建立個人賬戶;在《參保登記表》簽字、蓋章,將有關材料歸檔備案。
綜上所述,農合醫保可以異地直接報銷,在外地看病住院農村合作醫療能報銷,門診不能報銷。參保人需要按照規定在參保地的醫保經辦部門辦理相關登記備案手續,於就醫地的醫保經辦機構報銷發生的醫療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