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包含哪幾種病
法律分析:1、惡性腫瘤;2、尿毒癥 ( 腎衰竭 );3、重癥肝炎 ( 肝硬化或急性肝壞死 );4、腦中風;5、急性心肌梗塞;6、急性壞死性胰腺炎;7、縣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每年醫療費負擔 2 萬元以上的其它疑難雜癥。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三、提高大病保險保障水平(壹)全面覆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保障對象為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保障範圍與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相銜接。參保人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由大病保險對經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高額醫療費用,可以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壹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作為主要測算依據。根據城鄉居民收入變化情況,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研究細化大病的科學界定標準,具體由地方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合規醫療費用的具體範圍由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結合實際分別確定。(二)逐步提高支付比例。2015年大病保險支付比例應達到50%以上,隨著大病保險籌資能力、管理水平不斷提高,進壹步提高支付比例,更有效地減輕個人醫療費用負擔。按照醫療費用高低分段制定大病保險支付比例,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鼓勵地方探索向困難群體適當傾斜的具體辦法,努力提高大病保險制度托底保障的精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