鵬愛
歌手張美美去深圳鵬愛醫院做了整形失敗,但是當她提出120萬的賠償的時候,結果醫院覺得她在敲詐醫院,是妥妥的醫療,於是張美美就在網上發布了自己整形失敗的經歷,結果被醫院告了,要求其賠償150萬。
壹、被廣告吸引,張美美去深圳鵬愛醫院做整形,失敗後她跟醫院協商未果。張美美是壹名歌手,又壹次她去深圳那邊演出,就看到了深圳鵬愛醫院的廣告,2017年的時候她就去了這家醫院做了自體脂肪填充整容,結果身上留下了很多無法修復的疤痕,甚至還導致她身體變形,3年了彎腰還會覺得困難。
手術失敗後,醫院退還了張美美27340元手術費外加6000元交通費,事後醫院也積極跟她溝通,讓她提出訴求,頗有好好解決問題的趨勢。
但當她提出要求120萬賠償的時候,醫院就開始變臉了,甚至說人還沒死,怎麽能賠120萬,醫院還說對方是在借機敲詐醫院,說對方是醫鬧。
二、張美美網絡發布自己整形失敗經歷,並找人去醫院門口,醫院:與事實不符,要求其賠償150萬。張美美看到對方這樣,於是就註冊了社交平臺賬號,然後將自己在醫院整形失敗經歷全部發布了上去,這個事情上也在網絡上引發了大家的關註,於是乎這個事情也迅速在網絡上發酵。
結果沒想到2020年10月下旬,張美美被醫院給告了,醫院說2017年10月的時候,張美美去醫院做了兩次手術,張美美當時是簽署了相關手術同意書和風險告知書的,並且兩次手術壹切都很順利,張美美並沒有說有什麽不舒服的地方。
但是2019年7月30日的時候,張美美卻忽然說手術效果不好,雙方已經達成了和解,當時醫院退還了張美美手術費273400元,並給對方6000元交通費,雙方還簽了《解決方案》,後續其他問題到時候走司法程序。
但是2020年7月14日的時候,張美美卻忽然帶了很多人到醫院舉著牌子表示抗議,而且指出張美美社交平臺上發布的很多消息是跟事實不符合的,且因張美美帶人圍堵醫院的行為,已經造成了醫院名譽受損,造成鵬愛集團海外主體股價下跌,還有很多客戶要求跟醫院解約的情況,造成鵬愛集團20多家醫療機構經營困難,所以他們要求張美美賠償150萬。
倘若醫院有曾跟張美美簽訂過《解決方案》,那就代表著張美美是同意以退還手續費解決的,只不過後來張美美看自己的情況比想象中嚴重,所以才會在網上發文,繼而圍堵醫院。
但若是當初張美美確實跟醫院達成協議的話,那麽這個到底是誰的責任,估計也是不好斷定的,而醫院告張美美賠償150萬也是自保而已,畢竟穿鞋就怕光腳的,倘若任由媒體這麽發酵下去,估計醫院真的是要關門大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