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群犯法嗎
涉黃群主要是對建立者,傳播者和管理者處罰,其他群成員在法律上雖沒有什麽實質性的處罰,但是這種行為屬於危害社會秩序,也是不提倡的。
涉黃群主的這種行為涉嫌違法,會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傳播淫穢物品罪是指以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為表現形式,擾亂國家對淫穢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廣大人民特別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淫穢物品的管理秩序。在社會上傳播淫穢物品對於人民特別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會造成危害,也極易誘發違法犯罪活動。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我國只規定了傳播淫穢物品罪,倘若只是進群觀看,而不傳播,不屬於犯罪範疇。此外,公安機關也不會簡單以群組內是否存在色情信息作為處罰標準,但如果是身為群主,負有管理責任,發現群內有人傳播淫穢色情、賭博、暴力血腥等信息後,應當及時采取提醒、勸阻、移出群聊等操作,對於未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未采取任何制止措施,導致群內傳播淫穢視頻,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群主需要負相應法律責任。作為群成員,如果啥也沒有做,既沒有傳播群內淫穢物品,也沒有因為觀看引起重大影響,不屬於違法犯罪範疇。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臺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三條成員達30人以上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傳播者,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定罪處罰。以牟利為目的,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