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女孩晨跑遇害,嫌犯已被抓獲,嫌犯需承當什麽法律責任?
刑法第232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這壹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很可能被處以死刑或者是無期徒刑。人生中,最痛苦的事情就是白發人送黑發人了,湖北壹個女孩朱甜甜在晨跑時遇害,讓朱甜甜的父母非常悲痛。我想,殺人犯最終將受到法律的嚴厲懲罰。
2021年11月1日,湖北當地分行接到朱某的報警,稱他21歲的女兒朱甜甜在晨跑中失去聯系。5日淩晨,有關部門在南門山林中發現了朱甜甜的屍體。當時,受害人的家人懷疑是他殺。8日,犯罪嫌疑人張某被成功逮捕。
朱甜甜的母親馬女士和女兒以前壹直住在深圳,朱甜甜是壹名幼兒園教師,工作是事業單位,也比較穩定。朱甜甜的父母已經離婚了,朱甜甜壹直和母親住在壹起。不久前剛剛度過了21歲的生日,事發之前朱甜甜住在她父親的房子裏,事故現場是南山公園,距離她父親的家大約500米。
朱甜甜壹直有早上跑步的習慣,朱甜甜以前住在深圳時,每天早上五點左右出門。雖然晨練可以鍛煉身體,但過早出門並不安全。例如公園有很高的山脈,森林茂密,雜草叢生。太早或太晚,公園裏幾乎沒有人。在這樣的時間和地點上來看,對女性來說存在著巨大的安全隱患。
如果朱甜甜能提高警惕,把安全放在第壹位,晨練在每天黎明後出門,形成固定的時間規則,那麽晨練後及時回家,就會大大提高她的安全性。因為黎明後,視線會更清晰,公園裏的人流也會更大。即使殺人犯有不合理的欲望,他也無法行動。?
當天7點40分左右,朱爸爸還與女兒通了電話。當時朱甜甜正在公園裏爬山,但當他在8:20再次給她打電話時,朱甜甜關機了。最終留給朱甜甜父母的只有女兒冰冷的身體,和無盡的悲傷。
希望兩位長者能盡快擺脫失去女兒的陰影,相信這也是朱甜甜對他們的期望。同時,希望所有女性同胞時刻保持警惕,保護自己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