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官方被藏人稱為“土司”是什麽?有哪些官員像漢人?
土司的新疆城在五代時分布在20個州,包括沈、遊流域的南北兩河。宋初沒有變化。春華之後,南江向朝廷進貢,北江(今永順、保靖、龍山、古文、花垣)則保留原地。元朝時,西南各部落最流行的姓氏是土司的職位,因為它的邀請。到了明朝,加入宗族的人依附於原有的官員,受到重用,於是土司就成了統治王朝所倚重的新疆官員,甚至和藩屬國壹樣。到了明代,土司與朝廷的關系非常密切,土司制度也更加完備。土司與中央王朝的關系在經濟上表現為“納貢”和“回饋”。朝貢中央王朝,唐代有朝貢“西布”、“水銀”的記載。宋元明以後,日益擴大,有虎皮、肚臍、犀角、竹雞、錦雞、土絲、河布、水銀、黃蠟、朱砂、名貴藥材、名馬、大捕竹等。每次進貢,都得到了皇帝相應的壹些“禮物”。
土司必須聽從封建王朝的召喚。酋長率領的士兵原本只負責守土。“若無大事,必耕於蓮尾,若有事,必修矛以戰。軍無遠防之需,官無養兵之費。”隨著土司制度的完善和與沈陽王朝的密切關系,到了明朝,地方兵源成為朝廷的主要來源之壹。每次朝廷打仗,地方兵幾乎無役。
土司在其轄區內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威,是名副其實的“地方皇帝”,有自己的宰相、管家、示巴、土知州和土中軍。自宋代以來,其管轄的最小行政單位是窯洞。洞穴之間有固定的壹段,壹般以山坡河流為界,與今天的區、社頗為相似。洞下是壹面旗,是土司政權團結軍民的組織。如果有事,會作為軍隊動員起來準備戰鬥。若無其事,為民而散,修而鑿之。永順公司篩選的三州六隊長訴訟下的條幅有58條。
酋長的統治是分等級的,權力和地位是由等級決定的,主仆的劃分非常嚴格。土地分等級,土司占沃土,走了的人可以分土地。土人只能在山坡上開壹塊地。在住房上,土司“旋柱雕梁,鱗砌磚瓦”,放棄第壹人“許豎梁柱,圍板墻”,而土人“叉木造屋,編竹為墻”,壹律不準蓋瓦。若有瓦蓋,則為“偷越之治”之罪。俗話說“只許家養的馬,不許人蓋瓦片。”土司巡守時,禁衛軍頗盛,土人見之,無不俯首稱臣,否則必聲討殺戮。土司稱自己為日本騎士,土人則稱他為“老爺”、“都爺”。土司住的衙門自稱“金宮”,他的宿舍叫“貪宮”,他的妻子要有“三宮六院”,他的葬地叫“紫金山”,他的花園叫“禦花園”,他的宗科叫“禦殿”。各級演講會會員過著奢侈頹廢的生活。每年20歲的時候,人們會去鄉下拯救他們的家園,“這將使民間婦女載歌載舞。”吐司有熱穴和涼穴,是取暖和避暑的地方。其中有林泉、園林、釣魚臺等。,這是專為娛樂而設計的。
殘酷的刑法是土司對土著實行殘酷統治的重要手段。土司曹有權用兵,刑法有斬首、宮刑、斷指、割耳、剜眼、杖刑等。如果土著有罪,小的由總督統治,大的自己管。
酋長的殘酷統治給土著帶來了深重的災難,連封建王朝也不得不承認他們生活的艱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