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源罪犯5438年6月+2月出獄。蘇媛案有哪些細節?
被害人路過教堂時,罪犯趙鬥順捂住其嘴,將其拖進教堂壹樓廁所進行性侵。女孩昏迷醒來後,沖出去求救,被路人發現並報警。後來趙鬥順被抓後,只判了12年。
在我看來,這個處罰無疑太輕了,因為這個殘忍的罪犯對那個女孩犯下的罪行是不可饒恕的。他影響了這個女孩壹生。女孩的陰道和肛門受到了不可挽回的損傷,壹生都背著尿袋。而且趙鬥順入獄後也不悔改,說出獄後要搬到受害者旁邊,做她的鄰居。這種說法無疑令人恐懼。
而且我覺得韓國的法律有問題,對醉鬼的懲罰其實會減輕。喝醉了就不應該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嗎?喝醉了會傷害別人嗎?喝醉不是傷害別人的借口。醉酒的人應該受到和普通罪犯壹樣的懲罰。韓國超過60萬人在請願書上簽名,要求法院不要釋放趙鬥順。但法院不同意,只要求趙鬥順每周做心理咨詢,戴電子腳鐐。他的照片和信息在網上發布了好幾年。恕我直言,這個措施根本保護不了受害者。對於心理扭曲的罪犯,心理咨詢對他們的作用不大。有了電子鐐銬,他還能犯罪。只要他戴著帽子、口罩、墨鏡,就不會有人知道他是趙鬥順,這也給了他再次作案的可能。趙鬥順在獄中時多次表示出來後要報復,讓人更加不安。
希望受害者家長以後好好照顧受害者,壹旦身邊出現可疑人物,千萬不要放松警惕。並且不要隨意把自己的地址信息透露給別人。不如改名換姓,離開妳當時生活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