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怎麽賠償
法律規定的食品問題的賠償標準為最低賠償1000元。消費者發現生產者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經營者、生產者出賣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等情形的,可以要求生產者或者經營者支付所付價款十倍或者遭受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壹千元的,增加到壹千元。
壹、食品安全標準包括內容如下:
1、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
2、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範圍、用量。
3、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
4、對與衛生、營養等食品安全要求有關的標簽、標誌、說明書的要求。
5、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
6、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
7、與食品安全有關的食品檢驗方法與規程。
8、其他需要制定為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綜上所述,食安法食品賠償的規定食品安全的賠償標準為除賠償損失外,還需賠償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壹千元的,為壹千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二百零七條
明知產品存在缺陷仍然生產、銷售,或者沒有依據前條規定采取有效補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
《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壹百四十八條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於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經營者追償。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壹千元的,為壹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