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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癥患者飲食方面應註意什麽

癌癥食療 “三原則”

利用飲食預防和治療疾病,在我國已有悠久的歷史。早在周代,我國就已有了“食醫”。唐代名醫孫思邈說:“為醫者,當須洞曉病源,知其所犯,以食治之,食療不愈,然後命藥。”說明了食療的重要性。飲食療法對於腫瘤病人來說,意義更為重大,它不僅有利於緩解癌癥病人的臨床癥狀,而且有利於癌癥病人的康復。癌癥病人運用飲食療法,應把握好以下三個基本原則。

強調均衡營養,註重扶正補虛

癌癥病人“內虛”是疾病發生、發展過程中的主要矛盾。因虛而致癌,因癌而致虛,虛中夾實,以虛為本。食療的目的是保證癌癥病人有足夠的營養補充,提高機體的抗病能力,促進病人的康復,應以扶正補虛為總原則。故《內經》說:“谷肉果菜,食養盡之,無使過之,傷其正也。”在扶正補虛的總則指導下,對癌癥病人的食療應做到營養化、多樣化、均衡化。正如《內經》所雲:“五谷為養,五果為助,五畜為益,五菜為充。”失之偏頗,則有害無益。

熟諳性味歸屬,強調辨證施食

癌癥與其他疾病壹樣,病人都有陰陽偏勝、寒熱虛實之不同。食物也有寒熱溫涼、辛甘苦酸鹹四氣五味之別。熱證宜寒涼,寒證宜溫熱;五味入口,各有所歸,甘入脾,辛入肺,鹹入腎,苦入心,酸入肝。辛味溫散,如生姜、蔥白;甘味和緩,如山藥、芡實、飴糖;淡味滲利,如冬瓜、薏苡仁;酸味收澀,如烏梅、山楂;鹹味軟堅,如海藻、昆布、牡蠣等。

臨床上,食療必須符合辨證施治原則,要因病而異,因人而異,不能千篇壹律。如辨證為毒熱壅盛、邪火內熾之證,患者癥見熱象,就不能投以溫熱性的食物補品,如桂圓、荔枝、鹿肉、人參、羊肉、狗肉、大蝦等,而應給予有清熱解毒作用的蔬菜、食品,如蕺菜(魚腥草)、馬齒莧、薺菜、鴨肉、蘆根、蘆筍等。又如病人手術後,脾胃虛弱而食少、腹脹、便溏,則應以健脾和胃的食物加以調補,如山藥、茯苓、蓮子、雞內金、麥芽等。再如放療期間或以後,由於熱毒傷陰,癥見口幹咽燥,舌苔光剝,脈細數,應多食甘寒養陰生津之品,如茅根汁、荸薺汁、梨汁等,而忌香燥、燴炙、辛辣、煙酒等刺激物。肺癌病人如見咳嗽、咳痰、痰中帶血等,屬陰虛痰熱內蘊,則應忌劫陰生痰的辛辣、魚腥發物,以及壅氣類食物;肝、胃、腹腔內各種惡性腫瘤並發腹脹、腹水時,宜多食淡滲利尿的食物,忌壅氣類食物,如芋艿、番薯、洋蔥、南瓜之類。總之,要註意辨證施食,合理食療。

選擇抗癌食品,力求有針對性

藥食同源,部分食品兼具食療抗癌作用,可有針對性地選擇應用。對消化系腫瘤有益的食物有韭菜、蒓菜、卷心菜、墨菜、百合、刀豆等。其中刀豆味甘、性溫,具有溫中下氣、補腎健脾的功能,民間用其配丁香、柿蒂治療食管癌、胃癌、肝癌等;實驗已證實其對致癌病毒引起的小鼠移植性腫瘤有抑制作用。日常生活中的食物如大蒜、豆制品、綠茶等,也都是抗癌良藥。

近代的壹些研究表明,許多食物對防治癌癥有良益。如鵝血對肺、胃、淋巴、鼻咽等惡性腫瘤能改善癥狀,升高白細胞,現已研制成片劑;薏苡仁含有薏苡仁脂,對癌細胞有明顯抑制作用,臨床常用於肺癌、腸癌、宮頸癌、絨毛膜上皮癌等;綠豆配甘草與化療藥同用,有清涼解毒而降低副作用的功效;昆布、海藻、紫菜治療甲狀腺、頸部腫瘤及肺部腫瘤能軟堅散結;香蕈、蒓菜、桂圓等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免疫力和治療作用;白扁豆可提高鼻咽癌病人淋巴細胞轉化率;從刺參中提取的海參多糖能抑制乳癌細胞DNA,且有保護肝功能作用。此外,尚有較多品種如無花果、地耳、杏仁、荸薺、烏梅、百合、銀耳、黃精、蚌肉、田螺、山雀、燕窩、蕺菜等,都有抗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