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職業健康檢查檔案由什麽保管?
員工職業健康檢查檔案的保管是怎樣的?由雇主保管。為保護勞動者健康,維護公司權益,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妥善保管。
1.安全和衛生部負責為每個員工建立職業健康監測檔案,並對其進行適當的監測。
2.檔案工作者必須保障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權、隱私權和保密權。
3.員工離開單位時,有權索取健康監護檔案的復印件,檔案管理人員應當如實無償提供,並在提供的復印件上簽字。
用人單位建立員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哪些內容?
(1),檔案應包括姓名、性別、籍貫、婚姻狀況、文化程度、有無不良嗜好等。工人的;
(2)從業人員職業史,從業人員是否有職業病既往史,是否有接觸職業病危險史;
(3)勞動者歷次職業健康檢查結果應統壹匯總在其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中,並記錄當時檢查結果導致疾病的處理情況;
(4)員工之前是否有任何其他關於職業病的信息和相關病史。五是需要存入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其他相關材料和醫學診斷證明;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妥善保管。
綜上,員工職業健康檢查檔案由用人單位保管。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健康,維護公司的權益,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妥善保管。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在規定的期限內妥善保存。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應當包括從業人員的職業史、職業危害暴露史、職業健康檢查結果、職業病診斷和治療等相關個人健康信息。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時,有權索取其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復印件,用人單位應當如實、無償提供,並在提供的復印件上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