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網購1000多元發現不對勁,要求退款賠償?法院判決了什麽?
女子網購萌貓花了65438+10萬余元,卻發現不對勁。在她買的兩只貓中,公貓生病了,母貓是短毛,因此該女子要求商家陳某退款和賠償。將此事告上法院後,法院耐心與雙方溝通,最終判決將公貓返還被告,被告返還原告趙女士購買公貓款5500元、空運費800元、檢驗費1098元,共計7398元。?
壹、女方發現網購1萬余元有問題,要求退款並賠償。
家住浙江杭州的趙女士,因為偶然在某APP上看到廣東梅州市豐順縣發布的賣寵物貓的消息,被照片中可愛的貓咪吸引,便主動聯系互加微信。飯後,趙女士從陳某買了兩只寵物貓,壹公壹母,兩只貓花了12000元。後來,趙女士收到貨物後,發現兩只貓與圖片上的不壹樣,於是聯系陳某要求退款和賠償,但被陳某拒絕。
二、法院:公貓歸還陳某,陳某按原價把錢還給趙女士。
趙女士與陳某多次微信溝通未果,遂將陳某訴至豐順縣人民法院,要求解除與陳某的買賣合同,要求陳某返還全部費用,並要求陳某支付三倍的懲罰性賠償金36000元。後來經過雙方溝通,法院成功讓對方達成了雙方同意的調解協議。原告可以將公貓返還給被告,而被告不僅返還了原告趙女士購買公貓的5500元,還返還了空運費和檢驗費,共計7398元。
原來,陳某在這件事上故意欺騙趙女士,不僅把生病的公貓送到了趙女士,還把長毛母貓變成了短毛貓,真是缺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