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養生大全網 - 健康養生 - 《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指導綱要

《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指導綱要

因此,在中等職業學校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是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需要,是實施素質教育,提高學生全面素質和綜合職業能力的必然要求。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於進壹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幹意見》、《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和《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決定》精神,進壹步加強和規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制定本指導綱要。

壹、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1.開展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必須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於進壹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幹意見》、《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決定》精神,堅持育人為本,根據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的生理、心理特點,運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論和方法,培養學生良好的心理素質,促進其身心全面和諧發展。

2.對中等職業學校學生進行心理健康教育,要立足教育,註重引導,以學生為主體,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確保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必須堅持以下基本原則:科學與實踐相結合,註重經驗和調整;將心理素質培養與職業教育培養目標相結合;面向整體與關註個體差異相結合;發展與預防、矯治相結合,立足發展;教師的科學引導與學生的積極參與、家長的配合相結合。

二、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標和主要內容

3.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標是提高全體學生的心理素質,幫助他們樹立心理健康意識,培養他們樂觀向上的心理品質,增強他們的心理調節能力,促進他們人格的健全發展;幫助學生正確認識自我,增強自信心,學會合作與競爭,培養學生的職業興趣和尊重職業的心理素質,提高應對挫折、匹配職業、適應社會的能力;幫助學生解決成長、學習、生活中遇到的心理困惑和行為問題,給予科學有效的心理輔導和咨詢,提供必要的幫助,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4.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普及心理健康基礎知識,樹立心理健康意識,了解簡單的心理調節方法,了解心理異常,正確認識和把握自我,掌握壹定的心理健康知識。它的重點是根據學生的特點和他們在成長、學習、生活和求職中的實際需要進行教學、咨詢、輔導和幫助。

5.學校必須根據不同年齡段學生身心發展的特點和職業發展的需要,分階段、有針對性地設置心理健康教育的具體內容。

壹年級階段:

幫助學生適應中等職業學校的生活和學習環境,調整心態,樹立信心,在學習中培養良好的學習方法和習慣,體驗成功的喜悅,激發學習興趣;鼓勵學生在學習生活中不斷認識自我,開發潛能,接納自我,提升自我;幫助學生在專業課和其他活動中了解未來職業和本專業的培養目標、學習目標、人生目標,培養專業興趣;幫助學生融入集體,在集體建設中培養責任感、義務感、榮譽感和友誼感;了解青春期的性心理現象,幫助學生學會控制情緒,正確對待異性交往。

二年級階段:

幫助學生掌握有效的學習方法和策略,提高思維能力、創新能力和操作能力;引導學生了解自己的情緒、性格和能力特征,提高自我意識,培養良好的職業意識,了解社會,關註現實與未來職業選擇的關系,樹立正確的職業理想;幫助學生發展人際交往能力,建立良好的同學關系、師生關系和家長關系;幫助學生理解生命的意義,珍惜生命,不斷完善人格。

三年級階段:

幫助學生做好就業心理準備,確立就業目標或繼續學習的發展方向;引導學生通過學習和各種實踐機會熟悉社會、體驗社會、體驗職業,根據自身的興趣、能力和性格特點,樹立正確的擇業觀、職業觀和創業觀,培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幫助學生樹立合作與競爭意識,增強應對職業挑戰的信心,提高對生活和社會的適應能力,學會應對壓力和挫折,保持健康良好的心態。

三、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徑和方法

6.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程。各地要根據教育部印發的《關於中等職業學校德育課程設置和教學安排的意見》,將心理健康教育納入德育課程體系,開設心理健康教育選修課,壹般每學期不少於10學時。

7.開展心理咨詢和咨詢。學校要積極創造條件建立心理咨詢室,通過團體咨詢、個別咨詢、心理行為訓練、信函咨詢、網絡咨詢、設立熱線電話等多種形式,對學生成長、學習、生活中的心理行為問題給予指導,幫助他們解決心理困惑。對個別有嚴重精神障礙和心理疾病的學生,要及時識別並轉診到專業診療部門。

8.在實踐中滲透心理健康教育。實習實訓是學生接觸社會、體驗職業生涯的重要渠道。要引導學生調整職業心理,幫助他們鞏固和加強積極的情感體驗,克服不利於未來就業的心理傾向,正確對待職業選擇和職業發展,理解職業的社會意義和價值,培養他們的職業興趣、事業心和良好的職業心理素質。

9.通過校園文化建設,營造積極、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氛圍和心理健康教育環境。同時,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如廣播、電視、網絡、校刊、校報、櫥窗等形式,利用第二課堂活動廣泛宣傳普及心理健康知識,培養學生的心理健康意識。心理健康教育要與學生日常教育管理緊密結合,全面滲透到學校教學、管理和服務中。

10.建立學校與家庭的密切聯系和溝通機制,通過家長學校、家長會、教師家訪等多種形式加強與學生家長的溝通,充分發揮家庭的作用,使學校和家庭共同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四、心理健康教育的組織與實施

11.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中等職業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領導和管理,積極組織學校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幫助解決學校心理健康教育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心理健康教育應納入中等職業學校督導評估的範圍,並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

12.學校應當將心理健康教育納入德育體系,逐步建立校長負責、德育教師為主體、班主任和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為骨幹、全體教師參與的心理健康教育體系。學校可配備必要的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其編制從學校整體編制中解決。根據實際需要,學校還可以聘請壹定數量的兼職教師或心理咨詢師。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經費原則上應在德育經費中統籌解決。學校應配置必要的心理健康教育設施,並不斷改善條件。

13.加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的培訓。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將心理健康教育內容納入當地和學校教師培訓計劃,對全體教師特別是德育教師進行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訓,提高全體教師的心理健康教育意識;重點組織從事心理健康教育的骨幹教師進行專業培訓,提高其專業理論和操作技能。培訓內容包括理論知識學習、操作技能訓練、案例分析和實踐演練。教育部將組織有關專家編寫教師培訓教材,有計劃、分階段地培訓骨幹教師。

14.加強教育教學管理,提高心理健康教育質量。學校在實施心理健康教育時,要從學生實際出發,以學生成長、學習、生活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和需求為主線,通過集體備課、合作教研等方式,明確心理健康教育的重點和難點,采取科學有效的教育形式和方法,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

15.要註意防止心理健康教育簡單化,避免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對象局限於少數有心理行為問題的學生;避免把心理健康教育等同於學科教學,局限於心理學知識的傳授;避免簡單地把學生的心理健康問題歸結為思想道德問題,不要采取生硬的教育方式。

16.應遵循心理健康教育的專業要求,謹慎使用量表或其他測試方法,不得強迫學生接受心理測量;使用的量表和測試方法壹定要科學,不能簡單的根據量表的測試結果下結論;心理測試的結果應該嚴格保密。不允許考試。

17.中等職業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教材、教師用書及相關教育資料的編寫、審查和選用,應當按照本指導綱要的統壹要求進行。進入學校的教科書、教師用書及相關教育資料,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經教育部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專家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18.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學研究和普及工作。職業教育教研部門要把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納入工作計劃,加強心理健康教育與人的全面發展、各專業學科教學、職業素質關系的研究。交流推廣學校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優秀科研成果和良好經驗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