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衛生證書和非食品衛生證書有什麽區別?
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食品、環境、勞動、放射、學校和藥品生產經營的工作人員必須定期體檢,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就業或外出工作的員工應進行體檢並建立健康檔案,在校學生也應定期體檢並建立規範的健康檔案。
壹、從事食品、環境、勞動、放射、學校、藥品生產經營的工作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
二、申請健康證,本人必須到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查有關項目,經檢查合格後,方可申請健康證。
三、未進行健康檢查或健康檢查不合格者不得申請健康證明。
患有痢疾(阿米巴痢疾、細菌性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皮膚病、滲出性皮膚病和傳染性皮膚病、嚴重沙眼、急性出血性結膜炎等有礙公共衛生疾病的人員,不能取得健康證明。
擴展數據
健康證明辦理程序
體檢地點: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或經衛生行政部門批準承擔預防性健康體檢?未經批準開展此項工作的醫療衛生機構,其出具的健康體檢表衛生監督機構不予受理健康證明的發放。
1,對象:
從事食品、飲用水生產經營的人員,化妝品生產人員,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病原攜帶者除外)、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和公共衛生的疾病,在未治愈前,不得從事直接接觸人群的食品或者直接為顧客服務。
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人員、供應和管理飲用水的人員、化妝品生產企業的生產人員;在賓館、咖啡館、酒吧、茶館、公共浴室、理發店、美容院、遊泳池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每年體檢壹次。直接服務外地客戶的人員每兩年體檢壹次。
2、主要檢查項目:
病毒性肝炎、痢疾、傷寒、活動性肺結核、皮膚病、常規內科和外科操作、胸透、糞便細菌學培養(部分地區不提供)等。
3、體檢和註冊流程:
統壹使用衛生部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性健康體檢表》,根據衛生監督機構確定的人員到健康檢查單位進行預防性健康檢查。
辦理健康證前先體檢。
1,身份證及個人免冠壹寸彩色照片2張,領取體檢表,到收費站繳納體檢費,粘貼照片(另壹張為健康證用),填寫姓名、性別等基本信息。
2.實驗室采血和大便肛拭試驗。
3、內外科常規體檢。
4、x光胸透。
5.完成所有體檢項目。
體檢結果符合出具健康證條件的,體檢結果不符合出具健康證條件的,不予辦理健康證。經衛生監督機構組織的衛生法律法規培訓合格後,持本人免冠彩色照片到所轄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辦理健康證。
參考來源百度百科-健康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