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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及對策

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持社會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不可替代的力量。中小企業在拉動經濟增長、緩解就業壓力、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以下是我為您收集的《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及對策》壹文的內容。歡迎閱讀參考!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及對策

論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及其對策

摘要: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中小企業發展迅速,約占企業總數的99%。中小企業在促進經濟增長、提供就業崗位、推動技術創新和調整優化產業結構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逐漸成為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要支柱。然而,中小企業融資難壹直制約著其發展,這與中小企業自身的原因以及目前所處的外部環境密切相關。因此,筆者從企業、銀行、政府三個方面仔細分析了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同時,根據我國國情,從進壹步完善支持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擴大中小企業創業投資服務、允許和鼓勵公司制中小企業開展股權融資、轉變國有商業銀行經營理念和模式、改善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等七個方面,進壹步探索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對策。

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困難;成因;反措施

壹,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原因

(壹)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內在原因

1,缺乏現代管理理念,無法保持可持續發展,以至於金融機構不願意在放貸中承擔更大的風險。

2.中小企業財務制度不健全,對外披露的財務信息不全面,相關機構進行財務審查的難度很大;此外,中小企業的信用額度不高,金融機構能拿到的貸款利差很小,導致中小企業很難從金融機構拿到貸款。

3.缺乏可以抵押的固定資產,尤其是高新技術企業。無形資產比例高,可抵押的不動產少。經營風險大,對金融機構的放貸要求基本無法滿足。

4.過度依賴銀行貸款,增加了銀行信貸風險的集中度,削弱了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

(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外部原因

1,缺乏資本市場的資金支持。

美英中小企業的外部資金很大壹部分來自資本市場的直接融資。中國資本市場的中小企業板剛剛起步,投資者還在持觀望態度。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非常有限。

2.商業銀行金融支持有限。

由於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困難,雖然很難從銀行獲得貸款,但大多數中小企業還是願意從銀行融資。

3.政策和法律體系不完善。

《中小企業促進法》等壹系列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和法律的不斷頒布實施,在壹定程度上促進了中小企業的發展,但仍存在壹些不完善之處,如實際操作難度大、部分政策落實不到位等。

4.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制不完善。

我國擔保體系不健全,擔保機構運作模式存在缺陷,擔保提供的資金質量不高,中小企業申請擔保的資產和信用審查苛刻。很多中小企業被擔保公司拒之門外,無法獲得擔保。

第二,解決我國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

解決中小企業貸款存在的問題,需要各方面深入系統的研究,需要企業、銀行、政府、社會的通力合作。從中小企業面臨的困難出發,綜合考慮,逐步改善融資環境。現提出以下對策供討論:

(壹)逐步完善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法規

我國中小企業多為非國有,融資政策普遍向大企業傾斜。因此,要使中小企業健康發展,必須創造平等的融資環境,從法律法規的角度糾正中小企業的經濟地位,爭取與大企業在企業融資方面的平等待遇,不斷完善政策法規,促進小企業的良性成長。

(2)加大對初創期中小企業的投資服務。

對於處於創業階段的中小企業來說,資金短缺往往是抑制其初期發展的瓶頸。大力發展對初創期中小企業的投資服務,可以使高新技術成果圓滿轉化,從而提高整個社會的科技發展水平。

(3)允許和鼓勵中小公司進行股權融資。

目前中國企業要想進行股權融資,需要相關部門積極嚴格的審查。只有符合壹定條件的企業才能發行股票進行融資,但只能在公開市場發行,不能進行場外交易。針對發展趨勢良好的中小企業對金融資本的需求,逐步放寬股權融資的相關政策,逐步打造多元化、多層次的證券市場體系。

(四)改變商業銀行的經營理念和模式,加大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支持。

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我國中小企業,都更願意從商業銀行獲得直接融資。因此,銀行應摒棄偏見,公平對待中小企業的合理資金需求,建立和完善壹套中小企業信用評估機制,加大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支持力度。

(五)建立中小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

要建立壹批面向中小企業的中小金融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方便快捷的融資服務,可以有效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六)完善中小企業擔保機制。

發展多種形式的中小企業擔保機構,多渠道籌集擔保資金。有了可靠的擔保機構和安全的擔保資金,銀行可以降低信用風險,中小企業可以更方便快捷地獲得所需資金。

(7)政府應對中小企業給予足夠的重視,通過強有力的政策保障,有效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

綜上所述,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直接影響到中小企業的良性發展。我們必須正視這壹問題,積極分析原因,擺脫傳統觀念的束縛,以科學的發展態度對待這壹問題。我們應該借鑒國內外的有效經驗,結合我國的實際,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找到有效的、可操作的、規範的具體措施,為中小企業構建良好健康的融資環境,使其良性發展,發揮更大的作用。

作者:北京市東城區社區衛生服務管理中心。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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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恩強。中小企業融資的五大難點[J].中國經濟貿易指南,2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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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賈·。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分析[J].經濟體制改革,2003,1。

[5]金平。中小企業融資障礙的理論分析[J].商業研究,2002年3月。

[6]桂昭君,楊旭。浙江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及制度重構[J].浙江社會科學,2002,4。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及對策

中小企業融資困境分析及法律對策

中小企業已經成為社會經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經濟發展財稅就業技術創新和出口創匯方面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然而,中小企業在發展中面臨著融資困難,嚴重影響了其發展。因此,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已經成為我國政府和世界各國政府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本文概述了中小企業的融資情況,探討了中小企業面臨的融資困難,並提出了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法律對策。

關鍵詞:中小企業;直接融資;間接融資

壹、中小企業融資概述

1,中小企業的法律定義。

2002年6月29日,九屆全國人大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這是我國第壹部專門的中小企業法。其中規定,中小企業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有利於滿足社會需求、增加就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生產經營規模屬於中小企業的各種所有制和形式的企業。因此,中小企業的標準主要有兩個方面:壹是包括各種所有制和各種形式的中小企業;二是以生產經營規模為標準,所有中小企業都屬於中小企業範疇。同時,該條第二款規定,具體劃分標準由國務院企業工作主管部門根據企業職工人數、銷售額、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報國務院批準。中小企業的科學定義指向了中小企業相關法律政策的制定,也圈定了我們所討論的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主要範圍。

2.融資和融資方式。

《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詞典》解釋說,融資是指貨幣交易支付超過現金的購買的手段或籌集資金獲得資金的手段。中國大部分人對融資有兩個定義:壹個是融資;二是從儲蓄到投資的轉變。企業融資是社會融資的基本組成部分,是指企業作為資金需求者所進行的融資活動。

中小企業的融資方式很多,但從融資主體來看,融資方式可分為三個層次:第壹層次是外部融資和內部融資;第二層將外部融資分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第三個層面是進壹步細分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在實踐中,企業融資方式根據資金來源和融資對象往往分為金融融資、銀行融資、商業融資、證券融資、民間融資和國際融資。

直接融資是指盈余部門直接將資金借給赤字部門,即赤字部門通過出售(發行)自己的債務憑證來整合資金,盈余部門通過購買這些憑證向赤字部門提供資金。直接融資具有直接性、長期性、不可逆性和流動性的特點。間接融資是盈余部門和赤字部門通過金融機構進行的融資。金融機構作為資金的需求方,將間接證券出售給基金,盈余部門購買間接證券。作為供應商,購買赤字部門的直接債券來融資,赤字部門出售直接債券來融資。常見的交易工具是貨幣和非貨幣證券,如銀行票據、存款和銀行匯票。此外,融資租賃和票據貼現也屬於間接融資的範疇。間接融資的特點是間接性、短期性、可逆性和非流動性,與直接融資相反。民間融資是在國家合法金融機構之外,以民間借貸、民間票據融資、民間證券融資、社會集資等形式,以獲取高額利息、取得資金使用權、支付約定利息為目的,暫時改變資金所有權的金融行為。

二,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法律困境

1.中小企業直接融資難的法律分析。首先,中小企業上市難。雖然上市門檻降低了,但是中小企業還遠遠落後。中小企業在中國普遍存在,是因為法律法規中的壹些規則設計上的缺陷?難上市?等提問。我國修改後的《公司法》和新《證券法》中的相關規定調整了上市條件,降低了上市標準。然而,種子期和初創期的中小企業仍然難以達到其規定的條件,上市融資仍然遙遙無期。同時,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減少意味著上市公司抗風險能力也在降低,這將給投資者帶來更大的市場風險和經營風險,對於經濟實力較弱的中小企業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其次,中小企業發債難。

長期以來,我國政府在直接融資領域采取了以下措施:重股票,輕債券;重國債,輕企業債?結果公司債的發行受到冷遇,發展緩慢。而且企業發債融資有很大的財務風險,債券有固定的利息負擔和到期日。壹旦企業經營不善或經濟形勢不利於其發展,其資金周轉就會受到影響。這些債券融資的固有缺陷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中小企業債券融資的積極性;最後,風險投資舉步維艱。我國尚未制定風險投資法,風險投資機構的設立、運作和退出沒有法律依據。目前,缺乏完善的市場化退出渠道是我國風險投資業發展的最大障礙。風險投資的順利退出機制是風險投資業發展的核心環節,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不利於風險投資基金的退出。

2.中小企業間接融資困難的法律分析。

壹是中小企業間接融資渠道單壹,主要依靠銀行貸款。間接融資包括銀行貸款、票據貼現、融資租賃和基金融資。而在我國這些間接融資方式中,商業信用和票據市場還處於起步階段,發展滯後。中小企業很難通過票據貼現融資。由於企業經營者觀念落後等原因,我國中小企業很少通過設備租賃進行融資;然而,銀行貸款服務的多樣化和手續的簡便成為中小企業獲得外部融資的主要途徑;

第二,銀行貸款存在很大的地區差異。我國中小企業發展很不平衡。東部沿海地區相對發達,中西部地區相對落後。間接融資也存在很大的地區差異。東部地區的中小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特別發達。地方銀行的基本客戶是中小企業。經營狀況良好、業績優異的中小企業成為金融機構爭奪的熱點。中西部地區中小企業不發達,多為國有和集體所有制企業,虧損面大,設備陳舊。壹些企業借重組之機逃避銀行債務,信用低。因此,金融機構首先要考慮防範金融風險,保全銀行資產,少給中小企業貸款;

第三,銀行體系結構不合理,國有商業銀行處於壟斷地位,沒有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中小地方和民營金融機構。中國的金融政策和融資體系主要是為大型國有企業設計和實施的。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分配了90%的貸款,而75% ~ 80%的貸款分配給了國有企業,非國有企業獲得的貸款不足10%。金融體制改革沒有改變銀行壟斷的局面,國有商業銀行與中小企業之間的融資制度安排不對稱,增加了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度。國有商業銀行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貨幣信貸政策存在諸多障礙和誤區。壹些歧視性政策依然存在,政策不到位,信息渠道不暢,缺乏統壹的宏觀管理。

四是企業信用評級標準不適合中小企業,導致中小企業信用等級低。中小企業規模小、實力弱、缺乏固定資產和抵押資產,貸款急、量小、風險大、頻率高、管理成本高。但是,現有的企業信用評價體系是針對大企業的,沒有考慮中小企業的壹些具體情況,不利於中小企業的融資。目前我國與維護信用相關的法律規定在很多法律中都有涉及,但內容分散。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壹部完整、規範的維護信用的法律,尤其是規範中小企業信用的法律法規。

三,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法律對策

法律是保證資本市場規範運行和健康發展的基石。我國中小企業無論是直接融資還是間接融資都面臨著壹系列法律障礙。為了有效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提高中小企業的借貸能力,必須進壹步建立和完善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法律制度。

1,解決中小企業直接融資難的法律對策

壹是依法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為中小企業實施股權融資提供條件和場所。我國應采取法律措施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促進中小企業股權融資的實施。首先,要依法完善創業板市場,使其成為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主要渠道。其次,應依法設立場外交易市場,為中小企業場外融資提供新的渠道。最後,應依法建立區域性三板市場,為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提供服務。

第二,修訂《公司債券管理條例》,拓寬中小企業債券融資渠道。債券融資的最大優勢在於其利息是固定費用,並且由於利息的節稅收益,可以降低企業的加權平均資金成本。舊的發行公司債券的觀念和制度已經不能適應變化的市場需求,必須進行改革。首先,企業債券的發行主體和基礎應該多元化,特別是允許各類中小企業作為發行主體;其次,改變發債審批制度;再次,增加企業債券品種,讓投資者有更多的選擇來認可債券;最後,逐步取消發債額度限制,根據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現狀制定中小企業發債標準,完善中小企業發債信息披露制度和科學的信用評級體系,發展多層次交易市場,促進企業債券流通,最終暢通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

2.解決中小企業間接融資困難的法律對策

首先,完善融資租賃立法,使中小企業間接融資手段多樣化。

我國融資租賃業正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但融資租賃法律制度建設的滯後影響了融資租賃業務的進壹步發展。我們應該盡快審議融資租賃法草案,並加緊頒布正式法律,對融資租賃機構的準入和退出、業務發展、融資租賃業務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房地產租賃登記等問題做出規定。

第二,發展中小金融機構是解決中小企業間接融資困難的現實選擇。

向非國有金融機構開放市場,主要是為了打破國有商業銀行的壟斷,從民間培育中小金融機構。在具體業務中,中小企業貸款可以在商業票據和短期融資方面有新的變化。在商業票據中,應根據中小企業特殊的財務狀況,提供特殊的承兌保證和貼現業務;在短期融資上,可以借鑒英美銀行的經驗,采用?透支管理方法?,並相應設置利率水平和返還時限;還可以建立專項貸款基金,如再就業基金、西部開發基金等。

第三,應盡快出臺《中小金融機構法》,充分發揮中小金融機構的融資作用。

目前,我國中小金融機構數量不少,但服務對象不明確,為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支持的價值目標沒有確定,自身經營中存在的市場開放程度低、監管機制不暢、行政幹預多、技術手段落後等問題還相當嚴重。因此,應加快制定《中小金融機構法》,促進中小金融業健康快速發展,通過眾多中小金融機構的優質服務,為眾多非金融類中小企業提供可靠的融資來源。

第四,完善中小企業信用評級體系,加強信息披露。

為規範中小企業間接融資,加強信息披露,降低融資風險,進壹步完善中小企業信用評級體系,應采取以下措施:壹是明確信用評級主體。其次,在評級方法上,應盡量減少對企業報表的過度依賴,采用實地考察的方式,隨時關註中小企業的融資使用、存貸款增減、貸款回籠等情況,實事求是地評價中小企業的貸款風險,根據企業經營者素質、風險保障能力、經營狀況、償債能力等主要指標綜合評價不同等級, 信用記錄和發展前景,這些將作為銀行進行信貸決策和支持中小企業的依據。 最後,中小企業也要強化信用意識,重視信用評級,通過規範財務會計工作,努力在間接融資活動中樹立守信形象。

參考資料:

【1】高正平。中小企業融資新論[M].中國金融出版社,2006。

[2],王,。金融危機下中小企業融資策略研究[J].生產力研究,2010.1。

[3]劉曉林。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研究[J].會計快訊,2010.54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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