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安全工作的“三同步”原則?
應該是“三同時”原則。“三同時”原則涉及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礦山安全。所謂“三同時”,就是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運營。
我國在1973《關於保護和改善環境的若幹規定(試行草案)》中提出了所有新建、擴建、改建企業中的汙染防治項目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原則。
擴展數據:
我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生產經營單位為了維持或擴大生產經營規模,往往需要進行相關的工程建設。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如果沒有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就會留下不安全因素和隱患,可能導致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生產和使用的原則稱為“三同時”原則。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三同時”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