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糧事故等級標準
儲糧事故等級標準如下:
1,壹級。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涉及2個以上省份,超過事件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水平的;事故糧數量65438+萬噸以上;經評估,認為事故特別嚴重;國務院認為需要按照特別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緊急狀態處理的;
2,二級。涉及兩個以上設區市的食品質量安全事故,可能影響當地社會穩定或者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事故糧數量在65438+萬噸以下,65438+萬噸以上;省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安裝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裝置的;
3,三級。壹個設區的市涉及兩個以上縣(市、區)的食品質量安全事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或者危害人體健康的;事故糧數量在1萬噸以下,1萬噸以上;市人民政府認為需要按照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緊急狀態處理的情況;
4,四級。壹個縣(區、市)大面積發生食品質量安全事故,可能影響該縣(區、市)社會穩定,危害人體健康的;事故糧數量1000噸以上200噸以下;縣(區、市)級人民政府認為需要按照壹般質量安全事故緊急狀態處理的情況。
對儲糧事故要采取嚴厲的處罰措施:
1.立即采取措施,查明事故原因,懲罰責任人。其次,要加強糧油倉儲管理,建立健全糧油倉儲管理制度,加強糧油倉儲環境檢查,確保糧油倉儲安全;
2、加強宣傳教育,讓更多的人了解糧油儲存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正確處理糧油儲存事故;
3、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確保糧油儲存安全;
綜上所述,要加強糧油倉儲管理,加強宣傳教育,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確保糧油倉儲安全。
法律依據:
《糧油倉儲管理辦法》第三十壹條
糧油儲存單位違反本辦法有關糧油儲存、保管等管理規定的。,由當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3萬元以下罰款;造成糧油儲存或者生產安全事故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