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兩年沒去上班就能拿工資?
我國《公務員法》明確規定,公務員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不得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近日,有知情人向史靜直播反映,武漢海事局壹名公務員兩年多不上班仍有工資。同時這個人也開始了第二份工作賺錢。
知情人舉報武漢海事局公務員崔某峰。她說,2015年5月起,崔某峰向單位請病假。他沒有再去武漢海事局上班,而是在外面從事第二份工作,但在此期間,他還從武漢海事局領取工資。
真的是這樣嗎?7月中旬,我拿著崔某峰的照片到武漢海事局指揮中心核實情況。武漢海事局壹名工作人員稱,崔某峰已經兩三年沒來上班了...
該局人事處王處長也表示,照片中的人確實是崔某峰,他們單位的公務員,也是* * *黨員。但是,他打電話請了病假,已經很久沒來上班了。
那麽,崔某峰是在請病假嗎?知情人否認了這壹說法。按照知情人的指引,他來到了徐東的牛柳記牛肉面店,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崔某峰是這家店的店長。
徐東牛柳記牛肉面店的員工說:崔某峰壹直在管這個店,什麽都要管,還要進貨。他每天早起。每天早上四五點來,晚上九點回去。
當天因為崔某峰有事,沒有當面見他。但在這家餐廳的墻上,記者發現了崔某峰等幾名員工的健康證,有效期至2065 438+9月16。
此外,還發現了壹份今年5月3日食藥監部門出具的監管意見書,崔某峰作為這家餐廳的監管人員在該意見書上簽了字。
再問崔某峰病假期間是否享受公務員待遇?王主任說:我們是按正常程序給他發工資,他是我的工作人員,所以他享受應有的待遇。
就這樣,崔某峰拿著老板發的工資,壹邊在飯店工作,壹邊不在海事局工作卻拿著財務工資。我國《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因工作需要在機關以外兼職的,應當經有關機關批準,不得領取兼職報酬。同時,公務員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不得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他們是否支持人民或人民支持他們,如果他們支持人民,用什麽?如果人民支持他們,為什麽他們連壹句話都說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