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保健與健康促進法》具體實施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保健與健康促進法》於2020年6月1日生效。
衛生法從醫療機構配置、分級診療醫療服務下沈、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邊遠貧困地區保障等四個方面對促進基層醫療衛生事業發展作出了詳細規定。“強基層”的基本政策響應了實施健康中國戰略的立法宗旨。整部法律的重點或亮點是保基本、強基層、促健康、促改革。衛生法明確規定,醫療衛生事業應當堅持公益性原則;國家免費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堅持以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為主體,營利性醫療機構為補充。政府舉辦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在基本醫療衛生事業中發揮主導作用,保障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公平可及。衛生法繼續重申“鼓勵社會力量依法舉辦醫療機構”的方針,明確規定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在基本醫療保險、重點專科建設、科研教學、等級評定、特定醫療技術準入、醫療衛生人員職稱評定等方面,享有與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同等的權利。
《基本醫療保健與健康促進法》的意義何在?
我國衛生健康領域第壹部基礎性、綜合性法律問世!專家認為,這部法律充分體現了“大衛生、大健康”和“保基本、強基層、促健康”的理念。及時頒布有利於鞏固醫改成果,發展醫療衛生事業,提高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對於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綜上所述,表明了國家鼓勵社會資本發展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同時保持其公益性和獨立性的基本態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保健與健康促進法》第壹百壹十條。本法自2020年6月6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