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淖爾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通知[2022]69號。
當前,我國疫情分布在多地,防控形勢嚴峻復雜。為進壹步做好“外防輸入、內防擴散”工作,有效降低疫情輸入風險,鞏固疫情防控成果,切實保障廣大公眾健康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是對在我市高危地區居住過7天的人員,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7天,對集中隔離的1、2、3、5、7天進行核酸檢測;對來我市7天內有中度危險區域居住史的人員,開展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對1、4、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人員進行壹次核酸檢測;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的,采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管理期限從到達我市之日起計算。
二、對從境外回國並在第壹入境點解除集中隔離7天的人員,我市群眾須提前向當地社區報告,實施抵達後3天居家健康監測的管理措施,居家健康監測期間嚴格留在室內,並在居家健康監測第1天和第3天進行壹次核酸檢測。醫療等特殊情況外出壹定要做好個人防護,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從新疆、寧夏、甘肅省蘭州市、河南省鄭州市和廣東省廣州市等重點地區,對我市所有人群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的控制措施,期間將進行“1天1檢驗”的核酸檢測。除非在家庭健康監測期間有必要,否則不要外出、聚集或去公共場所。對從上述地區來我市的人員壹律實行“黃碼”管理,解除隔離後轉為“綠碼”。
四、從呼和浩特返回我市者,均提前三天向單位、目的地所屬街道申報[包括返回時間、返回方式],並提供五天內三次和24小時內有1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無法提供上述證明者,未經單位批準,目的地所屬街道,不準自行返回,已返回者,壹律集中隔離;到達我市後,實行“7天居家隔離+3天居家健康監測”的控制措施,期間進行“1天1試驗”核酸檢測,對不符合居家隔離條件者全部集中隔離。除非在家庭健康監測期間有必要,否則不要外出、聚集或去公共場所。來自呼和浩特的人員壹律實行“黃碼”管理,按要求解除管制後轉為“綠碼”。
五、從西藏、包頭市來我市的人員必須提供48小時內2次核酸檢測陰性的證明,無法提供的建議近期不要來我市;到達我市後,實行“7天居家隔離”的控制措施,期間進行“1天1-檢測”的核酸檢測。來自西藏、包頭的人員壹律實行“黃碼”管理,按要求解除管制後轉為“綠碼”。
六、除上述地區外,來自市外的我市人員必須提供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實行“7天7檢”的核酸檢測措施,7天內不準聚集,不準到公共場所活動。
七、高危崗位要避免跨市旅行,確需旅行的必須在離崗後7天內完成隔離醫學觀察並在48小時內持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並向所在單位報告。
8.凡有意進入巴彥淖爾市的,提前三天使用微信小程序“巴彥淖爾健康寶”進行登記備案。到達巴彥淖爾後,他們會主動掃碼並突出編碼,供工作人員驗證,並配合做好核酸檢測、隔離觀察、健康監測等防控措施。
九、“壹次兩站”,公路防疫服務站要嚴格落實首站責任,認真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嚴格查驗入境人員健康碼、行程單和相關人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切實做到不漏壹人、不留壹人。
十、確保疫情期間交通運輸暢通。在巴彥淖爾從事貨運物流,特別是醫療防控物資、生活用品、政府儲備物資、郵政快遞等重要生產物資和物資運輸保障工作的旅客,需要由相關企業和貨主督促提前三天向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各卡口將對報告進行核查或領證。沒有舉報的不準進入我市,進入的全部集中隔離;對持有核酸檢測48小時陰性證明的人員,落地核酸采樣後,粘貼封條放行,實行“帶、留、追”制度;對無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者,應在地面采樣核酸,出具陰性結果後加蓋放行章,實行“領、留、追”制度。所有貨運車輛由相關企業和貨主實行“點對點”閉環管理。貨車司機和乘客始終不下車、不碰,貨物裝上就走,不允許在市內隨意停車。
十壹、凡在市外采購的進口冷鏈食品必須嚴格執行24小時備案制度,冷鏈食品經營者應嚴格執行“三專”、“三證”、“四不”要求,所有核酸檢測、消毒、滅菌均須進行。
十二、加強聚集活動防控,堅持非必要非控股,不能上線。近期原則上不安排大型會議、培訓、展覽、文藝演出等聚集性活動。如確需舉辦50人以上的集會,應嚴格報批。按照“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制定疫情防控預案,落實防控措施。活動參與者需掃碼報名,並在48小時內查看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舉行簡單的婚喪嫁娶,盡量減少人數。7天內,禁止有疫情發生地居住史的人參加聚集活動。
十三、嚴格落實縣區屬地管理責任,指揮系統高效運行,實行扁平化指揮,完善暢通應急轉換機制。切實加強網格化管理,統壹部署下沈網格幹部,督促轄區單位、村組、社區快速準確落實返鄉人員各項防控措施,做到“全排查、全間隔、全報告”。
十四、嚴格落實行業部門監管責任,全面加強對本領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監管,重點加強對學校、醫療機構和藥店、賓館酒店、超市、農貿市場、公安司法監獄、社會福利院和幼兒園等疫情防控工作的監管。在賓館、酒店、旅遊景點住宿的,應當在72小時內檢查其健康碼和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外省返回的工地人員應當檢查40。要做好進入上述重點場所人員的測溫掃碼工作,加強消毒和潔凈通風。對行業監管不到位造成疫情風險的,依法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十五、嚴格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嚴格落實準入管理、核酸檢測、個人防護、測溫測碼、環境消毒等防控措施。有事要出去的人,要嚴格向單位請假登記。因單位失控造成疫情風險的,依法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十六、嚴格落實家庭和個人自我保護責任。廣大群眾要全力配合“敲門”,做好自身健康的第壹責任人,全程接種疫苗,履行疫情防控義務;養成勤洗手、勤通風、少聚會、文明飲食、科學佩戴口罩、遵守“2米米線”、講究咳嗽禮儀、清潔消毒等健康生活方式。對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故意不報或隱瞞居住和接觸史、故意繞過檢查的,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本通知執行時間為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8日,並將根據疫情形勢和防疫要求進行動態調整。
巴彥淖爾新型冠狀病毒
傳染性肺炎防治工作指揮部
165438+2022年10月7日